法律分析:壹、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壹類違禁藥都有哪些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壹類違禁藥概括為七種:
1、鎮痛劑
有杜冷丁、美散痛、二乙酰嗎啡(海洛因)、乙基嗎啡(狄奧寧)等20多種。
用途:作用於人體的中樞神經,能夠降低疼痛。但是它們多屬成癮性毒品,長期使用,嚴重威脅人體健康。濫用麻醉劑者容易卷入暴力行動和犯罪活動。
2、鎮靜劑
有醋丁酰心安、倍它洛爾、心得安等10多種。
用途:通過降低人體的血壓和心律,從而提高鎮靜感,穩定情緒,抑制手的顫抖。但濫用此類藥物,會引起頭暈、失眠、抑郁、幻覺、心跳過緩、低血壓,嚴重時可誘發支氣管哮喘,若長期使用後突然停藥,則會引發心跳過速、心肌梗死,乃至突然死亡。
3、興奮劑
有40多種。例如苯丙胺、咖啡因、麻黃素等。
用途:增強人的精神和體力,消除疲勞,提高速度,提高人體反應的敏感性,改善運動中的競技狀態。但長期使用會有癮,導致過度興奮與焦慮,進壹步影響人體本身判斷力而容易受傷;使心率、血壓急速上升有可能造成脫水、腦溢血及心臟病發作,心血管系統紊亂,嚴重損害人體健康。
4、甾體同化激素
有氯睪酮、雙氧睪酮、乙諾酮等20多種。用途:服用這類激素後,可以增加肌肉組織力量,提高競技能力。但同時會破壞肌體,甚至造成膝蓋破裂、肌肉體脫離肌帶、幹擾人體的自然激素平衡。
5、肽類激素
***有4種,都是內源性激素。
用途:使用後可起雄性激素的作用,可以增加身體的耐力,因而也被禁用。
6、利尿劑
***有10余種,如乙酰唑胺、丁苯氧酸、利尿酸、甘露醇、雙氫克尿塞等。
用途:它們的作用是增加人尿的排泄。能把積聚在皮下腹腔中多余的水份盡量排泄出來,從而達到短時間內減輕體重的目的。但大劑量和長期使用利尿劑可使尿中的鹽和電解質過度流失,破壞體內的電解質平衡。因體液流失而導致大幅度減體重,會引起腹部和小腿肌肉痙攣。更為嚴重的是,還有可能因導致心律不齊或心臟衰竭而危及生命。
7、遮蔽劑
通常有表睪酮和丙磺舒兩種。
作用:其中的表睪酮使用後,可使睪酮與表睪酮的比值變小,從而遮蔽了睪酮的違禁使用。丙磺舒使用後,則可以抑制合成類固醇藥物在尿中的排出,從而使這類藥物的濃度降低,不易被檢出。
這些違禁藥物的使用,只能造成體育比賽中的弄虛作假,嚴重危害運動員的身心健康,必須堅決制止。所以在重大賽事中壹經檢出使用違禁藥物,都會遭到嚴重處罰,甚至被終身禁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三條 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藥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加強藥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藥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壹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指定的藥品專業技術機構,承擔依法實施藥品監督管理所需的審評、檢驗、核查、監測與評價等工作。
第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藥品追溯制度。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統壹的藥品追溯標準和規範,推進藥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實現藥品可追溯。
國家建立藥物警戒制度,對藥品不良反應及其他與用藥有關的有害反應進行監測、識別、評估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