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職業藥師的首次註冊流程是什麽,註冊的步驟有哪些。註冊需要提交哪些東西。我給大家整理了關於成都市執業藥師首次註冊流程,希望妳們喜歡!
成都市執業藥師首次註冊流程網上登錄 --> 網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 網上修改登錄密碼 --> 網上填寫申報表 --> 網上提交申報 -->網上打印申報表 --> 攜帶審核材料到註冊機構進行審核 --> 網上查詢審核狀態 --> 網上註冊許可公告 -->到註冊機構領取證書
執業藥師首次註冊工作程序壹、審批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藥管人[2000]156號)
3、《關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國食藥監人[2004]342號)
4、《關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食藥監人函[2008]1號)
5、《關於修訂下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核準程序的通知》(贛食藥監人[2007]33號)
二、審批事項
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
三、審批單位
初審: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受理:省藥品認證中心(培訓中心)
審批: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審批的條件
1、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遵守藥師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4、經申請註冊的執業單位同意;
5、辦理註冊人員應當了解執業藥師註冊的相關政策,能夠通過網絡提交註冊申請;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並在規定時間遞交註冊申請。
五、審批的時限
審批總時限:20個工作日
其中: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個工作日
省藥品認證中心 9個工作日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個工作日
六、審批的程序 (壹)初審
1、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電子文檔
申請人登陸(/)執業藥師網絡服務平臺,網上提交註冊申請。
(2)紙質材料
①《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壹式兩份(網上申請完成後打印)
②《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理人員對原件和復印件核對無誤後,當場將原件退還申請人;
③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④縣級(含)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六個月內)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
⑥近期壹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彩色照片3張;
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⑧辦理註冊申請時,申請人不是執業藥師本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1份;
2、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申請材料應真實、完整、清晰,所有申請材料統壹使用A4紙張。復印件應與原件完全壹致,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2)《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中的考核意見欄內如實填寫申請人的德、能、勤、績及有無違紀行為的情況;
(3)縣級(含)以上疾控制機構的體檢表應為《中華人民***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壹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並加蓋體檢機構的公章,對體檢結果認可,方有效;
(4)執業範圍必須與合法開業證明中的經營方式壹致;
(5)執業類別必須與執業藥師資格證上專業類別壹致;
(6)執業單位名稱必須與公章及合法開業證明中單位名稱壹致;
(7)申請人在網上申請成功後,3個工作日內要辦理註冊材料送所在地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初審(網上申請超過15個工作日,系統將會自動刪除註冊申報信息);
(8)正常情況下,每個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為執業藥師註冊受理時間,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
(9)凡屬新申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申請GMP、 GSP 認證企業的執業藥師首次註冊,作為特殊情況處理,可隨時提交材料申報(即在非季度受理時間段,因特殊情況受理註冊材料,若是與季度受理時間段出現重疊,按季度受理的審批時限辦理)。此時申請人提交的註冊申請除須經申請人所在地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部門在備註欄簽署受理意見及日期外,還需請藥品流通監管部門或藥品註冊安監部門在備註欄簽署企業申辦意見、原因及日期,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部門公章。審批的時限參照變更及註銷註冊。
3、審查
本崗位責任單位: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部門 崗位職責及權限:
審查人員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規範性、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審查經辦人簽署審查意見,簽名、
加蓋部門公章後,在5個工作日內統壹送省藥品認證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將材料退回申請人。
工作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3月、6月、9月、12月的20至25日集中報送省藥品認證中心,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
(二)受理
本崗位責任單位:省執業藥師協會
崗位職責及權限:省藥品認證中心
對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送的材料進行受理前的形式審查,提出受理意見,對符合要求的材料進行網上簽收,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報送分管領導簽批;對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工作時限: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3個工作日,負責人簽批2個工作日)。
(三)復審
本崗位責任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
崗位職責及權限:
對省藥品認證中心報送的受理材料按規定進行復審,提出復審意見,符合要求的報送處室負責人審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藥品認證中心。
工作時限:4個工作日(經辦人員2個工作日,處室負責人2個工作日)。
(四)簽批
本崗位責任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管局領導
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規定對審定意見進行審核。同意審定意見的,在審核材料上簽批後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不同意審定意見的,提出簽批意見及理由,將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藥品認證中心。
工作時限: 2個工作日內。
(五)制證、發證
本崗位責任單位:省藥品認證中心
崗位職責及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