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通過定向核查、隨機抽查、考後復審、核實舉報、數據比對等形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
2、貴州
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請於成績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學歷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從事達到報名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到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進行資格復核。
3、雲南
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業等全過程。考試成績公布後,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後,經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雲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現場資格核查。
4、山西
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布後進行。考試成績公布後,資格審核部門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的報考信息及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形式見《資格審核通知》。
5、四川
成績公布後,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驗部門受理舉報並復核。
6、江西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將在公布成績後進行抽查復核。
7、安徽
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采取壹定方式進行復核,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等,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8、廣東
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9、青海
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審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並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10、江蘇
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後審核,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11、河南
核查安排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成績出來後20個工作日內進行。請及時關註河南人事考試網核查公告,逾期未參加核查,取消考試成績。
12、陜西
采取考後資格審核,即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合格標準公布後壹周內進行考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通過人員將取消其合格成績,並在陜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關註公告內容,否則後果自負。
13、湖南
考試成績公布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及時公布需接受考後現場人工核查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名單公布後15天內,需接受現場人工核查人員根據“哪裏報名,哪裏審核”的屬地原則,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資格審核部門完成現場人工核查。
14、浙江
考後復核,只復核考生網上填報和上傳的信息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若在後續的證書制發、註冊使用、情況核查等工作中,發現考生所承諾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造成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不能使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對通過復核(審核)的考試成績及反映相關情況的電話號碼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公示10天。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後,制作成績合格證明。
15、重慶
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采取信息比對、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復核,復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專業工作年限。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將按照虛假承諾進行處理,未按要求辦理資格核查的人員,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復核結果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示。
16、西藏
請擬合格考生在成績公布後20日內根據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關於考後資格復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後資格復核工作。請擬合格考生及時關註公告內容,進行資格復核,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壹律視為資格復核不通過並取消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