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我不是藥神。法律分析

我不是藥神。法律分析

所謂仿制藥,根據百度百科,是指與品牌藥在劑量、安全性、療效(無論如何服用)、質量、功能、適應癥等方面相同的仿制藥。也就是說,仿制藥不是假藥。是否仿制,要看是先生產真藥還是先生產仿制藥,或者誰先拿到國際專利認證。療效相同的藥物不壹定同名。這個國家可以把這種藥命名為“格蘭寧”,哪個國家可以命名為ABC。當然,如果印度的Granin是在其他國家獲得專利的基礎上以同樣的名字生產的,那就是仿制。但片中的印度格蘭寧是仿制藥,但不是假藥,因為它和正品的格蘭寧有壹樣的功效,也有治病救人的作用。至於為什麽價格低,應該是印度政府的政策體系。

中國對真藥實行專利保護政策。在保護期內,相應藥品的仿制藥不能生產和銷售。因此,片中男主角的行為無疑觸犯了法律,涉嫌走私。當然不反對接受制裁。但是銷售假藥罪呢?可能有話要說。

第二,我國刑法中沒有“銷售假藥罪”,只有銷售假藥罪。當然,“賣”和“賣”是同義詞。

在我國刑法中,銷售假藥罪中的“假藥”不僅包括我們通常理解的沒有實際療效的假藥,還包括在國外實際有效、合法,但未經我國藥品監管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上市銷售的“進口藥品”。根據電影情節,印度格蘭寧是通過永成走私的,該渠道是非法的,並被出售牟利。該藥在印度是合法的,但未經藥監部門批準,非法入境並在中國銷售是違法的。所以電影中警察之所以把患者手中的印度仿制藥稱為“假藥”,應該是基於此。

三、情與法的法律適用

在電影的前半部分,男演員永成以營利為目的,從印度走私格蘭寧。

壹瓶人民幣1500賣給白血病患者,這是壹個走私者和壹個普通商販的行為。後半段,為了挽救更多白血病患者的生命,男主賣了壹瓶白血病患者,男主自己貼出來了。男主的初衷從賺錢變成了救人,最後觸犯了刑法進了監獄。隨後的行為還是引發了我國的刑法,但從犯罪的“主觀”要件和犯罪動機來看,男主其壹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其二是為了挽救白血病患者的生命(我記得有壹句臺詞:我想活,我不想死)。影片的真實背景是數百名白血病患者聯名上書法院,請求對陸勇免除或從輕、減輕處罰。從法律上講,男主持人永成當庭認罪,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從輕處罰。根據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根據該條款中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和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據幫助部分白血病患者的情況,根據其犯罪動機,法官應當酌情從輕處罰。

  • 上一篇:國家怎麽發展海南
  • 下一篇:藥店屬於哪個部門管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