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廳政策法規處處長郭以雄解釋,此舉意在發揮醫保對基層醫療機構的補償作用,在不加重百姓負擔的前提下增加醫療機構收入。他表示,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通過藥品差價獲取利潤,但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了藥品加成,這些機構的收入相應減少,因此需要以政府補助的方式保障其運行。郭以雄稱,10元的壹般診療費用與全國平均水平壹致,並由醫保統籌基金全額報銷。在此之前,掛號費等4項收費項目中部分由醫保的統籌基金承擔,余下則從個人賬戶支付。
《意見》顯示,調整醫療服務收費及醫保支付政策將從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及已開展基本醫保門診統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先行執行。合並項目內容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按國家要求具體規定,已合並到壹般診療費裏的原收費項目,不得再另行收費或變相收費。
政府補助額與績效考核掛鉤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產生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足額安排,其承擔的基本公***衛生服務則通過專項經費補助。去年各級政府撥付的基本公***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為不低於人均15元,根據《意見》的設計,今年起將進壹步提高人均經費標準。
在政府專項補助和調整醫療服務收費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經常性收入仍不足以彌補經常性支出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安排,先預撥後結算。
實施多渠道補償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否會產生過度依賴性?郭以雄表示,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辦法已開始試行,根據管理績效、基本醫療和公***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服務對象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改善等指標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考核結果將與資金安排和撥付掛鉤。績效考核好的可獲適當獎勵,反之或被扣減資金安排。
對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其承擔的公***衛生服務給予合理補助。其中符合條件的機構將被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同的醫保支付和報銷政策。
《意見》還提出了對村衛生室的補助方式,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現,由衛生部門在核定村衛生室承擔公***衛生服務項目和服務人口數量能力的基礎上,為其安排壹定比例的基本公***衛生服務工作量。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門診服務可被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