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甲、乙類。西藥部分甲類品種有315 個,乙類品種有712 個;中成藥部分的甲類品種有135個,乙類品種有688 個。工傷保險藥品不分甲、乙類。
2,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是藥品本質的屬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是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處方藥主要是用於治療各種消費者容易自我診斷、自我治療的常見輕微疾病。
根據藥品的安全性,非處方藥分為甲、乙兩類。 ... 消費者應當在藥師指導下購買、使用甲類非處方藥,可以自行選擇、購買和使用乙類非處方藥。
我國上市中、西藥品有上萬種,哪些能作為非處方藥,不是由藥品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自行決定的,是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遴選並批準的。
為了使群眾更為方便,又將非處方藥中安全性更高的壹些藥品劃為乙類,乙類非處方藥除可在藥店出售外,還可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當然,這些普通商業企業需經相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方可銷售乙類非處方藥。由於我國是剛開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故乙類非處方藥品暫不實行,根據國家規定目前全部按甲類非處方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