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去看病買藥,對於哪些藥品可以報銷是帶有壹些疑問的,壹般只有在進行報銷時才能得知。 大家都知道,咱們的醫保壹***有三大目錄: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 我們平時去看病買藥,想知道哪些藥品能夠報銷,要看在不在醫保藥品目錄內,那麽是不是在藥品目錄裏的藥,醫保都會給咱們報銷呢? 國家醫保局發布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對哪些條件可以醫保報銷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參保人使用《藥品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1.以疾病診斷或治療為目的; 2.診斷、治療與病情相符,符合藥品法定適應癥及醫保限定支付範圍; 3.由符合規定的定點醫藥機構提供,急救、搶救的除外; 4.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藥品費用,應當憑醫生處方或住院醫囑; 5.按規定程序經過藥師或執業藥師的審查。 根據管理辦法,以下幾種常見的情況,在購買藥品目錄內藥品時,醫保是不予報銷的: 1.超出醫保限定支付範圍內的用藥。超出醫保限定支付範圍內的用藥,醫保是不能報銷的,國家在發布醫保目錄時,會在部分藥品後面增加限定支付範圍,如限兒童、限生育保險、限搶救等不同的內容,只有參保人在符合相應的情況時,醫保才能報銷。 2.超出藥品說明書適應癥的用藥。超出藥品說明書適應癥的用藥,醫保是不能報銷的,國家藥監部門在批準藥品上市時,都會對藥品的適應癥進行審批,當醫生診斷與適應癥無法對應時,這種情況購買的目錄內藥品,醫保也是不予報銷的。 此外沒有達到起付線,以及超過封頂線的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也是不能報銷的,這部分費用,可以通過個人賬戶或家庭***濟賬戶支付。綜上所述,咱們可以知道,在醫保目錄內的藥,不是都能由醫保報銷的,要符合醫保規定的支付條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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