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裏面的自負分為分類自負(自負壹)和個人自負(自負二)兩部分。
(1)分類自負是指,妳所用的藥或治療費雖然都在醫保報銷目錄裏面,但醫保對這部分藥或治療費不是百分百報銷,而是按壹定的比例報銷的。醫保按比例報銷後剩余的費用,就是妳的分類自負費用。比如說乙類用藥,醫保可報銷90%,那剩下的10%就屬於分類自負的費用。包括醫保起付線,醫保按比例報銷後個人負擔的費用,超出醫保封頂限的費用。
(2)個人自負是指,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自己先支付的那部分費用。
2、醫保自費,指未列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使用了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之外的藥品費用;使用了基本醫保診療項目不予報銷的部分的醫療費用。
醫保報銷條件
1、確認參保身份:在就醫前,需要確認自己已經參加了當地的醫保,可以通過社保卡、醫保證明等方式進行確認;
2、就醫類別:醫保壹般只會對於治療性的醫療行為進行報銷,如門診、住院、手術、檢查等。壹些美容性質的醫療行為,如牙齒美容、整形美容等通常不在醫保報銷範圍之內;
3、醫療費用:醫保只會對於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如診療費、藥品費、檢查費、手術費等。個人自費的部分,醫保不予報銷;
4、醫院資質:醫保只會對於合法經營的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如公立醫院、合格的私立醫院等。不合法的醫療機構或者診所,醫保不予報銷。
總的來說,醫保自負和醫保自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醫保自負指的是醫療總費用在經過醫保報銷之後自己所需要承擔的總的部分,醫保自費指的是那些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內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