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將藥品分為三類:第壹類甲類,可以全部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的;第二類乙類,用此類藥需個人先按壹定的比例承擔部分費用後,剩余部分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第三類丙類,這部分的藥是不報銷的,全部由個人承擔。所以,對於甲類藥品壹般除必須扣除的項目外,其他按100%報銷;乙類藥品只報銷壹部分70%-80%,自費藥需要自己全部承擔。即費用總數的15%與醫保無關的費用,就是所謂的丙類費用全部由現金支付。
醫保甲類和乙類的區別
甲類藥品是指由國家統壹制定的、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物中價格低的藥物,使用這類藥物所發生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費用。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較高的藥品。
醫保乙類是指乙類藥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費用的藥物。使用這類藥品產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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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