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相關基礎知識
稅務是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國家的經濟命脈。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與稅務相關的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稅務相關基礎知識壹:關於增值稅發票的代開
條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2004]153號)
規定: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範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大白話:哪些納稅人增值稅專票需要代開呢?就是妳企業辦理的稅局登記是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個體戶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為壹般納稅人),要不妳單位是國家稅務總局特批的可以代開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
規定: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大白話:妳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營業稅改增值稅項目。對方說要妳開具增值稅專票,妳無法自開,此時候就需要去稅局代開。
規定:“稅率”欄填寫增值稅征收率;
大白話 :小規模納稅人是征收率,征收率是3% 。而壹般納稅人是稅率,壹般納稅人可以自開專票。
稅務相關基礎知識二:關於開票項目
1.看個案例:
開票項目與業務不符可處罰1萬元
劉總是壹間小酒樓的老板,由於生意紅火,想把酒樓樓上幾層也租下來擴充用於經營旅店。近期接到地稅部門的`處罰通知書,原因是消費者住宿後取得的發票開票項目卻註明是餐飲業,由於開票項目與業務不符,被稅務部門處以10000元的罰款。劉總覺得疑惑,因為不管是餐飲還是旅店,都屬於服務行業,為什麽不能使用同壹種發票。
分析:開票項目不是小事情,按規矩辦事,不能任性而來。問題是 有的納稅人確實不知道如何開發票項目啊。是的,看下面這個問題。
2.看個問題:
納稅人問:物業公司應該開具什麽發票項目?
稅局答疑:發票開具的內容是以實際發生的對應的經濟業務來確定。請根據貴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收入情況等據實開具發票。
3.看個現狀
壹個公司的說明(來自網絡):我公司承接的旅遊相關業務收入,為客戶開具山西省地稅通用網絡發票,項目為旅遊費,在限定金額內不需要支付任何稅金費用。也可以提供交通費發票。我公司自有專業的會務公司,專業從事會議策劃、服務、戶外拓展等業務,和旅行社相輔相成,為更多客戶提供會務+旅遊的壹站式服務。 如需開具其他項目如會務費、其他服務費等需要另行付費。
分析:開票項目,確實很重要,違法事情不要幹,且看且珍惜。
稅務相關基礎知識三:為什麽國稅局代開具發票有些項目是不給開的?
現狀:稅局看企業的經營範圍,營業執照上木有的項目,稅局不給開發票。
稅局根據這個來開票是否合理呢?
1.工商管理規定
條文:2004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2.規定:第四條 “經營範圍分為許可經營項目和壹般經營項目。 許可經營項目是指企業在申請登記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 壹般經營項目是指不需批準,企業可以自主申請的項目。”
3.分析:稅局對於企業營業執照的範圍,應該區分許可經營項目和壹般經營項目。原因是稅局執行稅法,而不是工商行政法規。對於需要許可的項目,可以需要企業提供經營範圍變更,否則是壹般的項目應該需要給代開具發票。
企業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應當開具發票。符合條件的,壹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專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條 專用發票,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第八條 壹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
(壹)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
上列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二)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壹,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3、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用發票;
4、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十壹條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7、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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