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的藥品與空氣或其他試劑接觸,可能已經變質,為防止藥品汙染,所以不把實驗剩余的藥品放回原試劑瓶中。
處理原則:實驗剩余的藥品不得放回原瓶;不得隨意丟棄;更不得拿出實驗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內。
擴展資料:
做化學實驗時藥品取用規則:
1、藥品的存放:
壹般固體藥品放在廣口瓶中,液體藥品放在細口瓶中(少量的液體藥品可放在滴瓶中),氣體放在集氣瓶中用玻璃片蓋住。特殊的如金屬鈉存放在煤油中,白磷存放在水中。
2、藥品取用的總原則:
①取用量:按實驗所需取用藥品。如沒有說明用量,應取最少量,固體以蓋滿試管底部為宜,液體以1~2mL為宜。多取的試劑不可放回原瓶,也不可亂丟,更不能帶出實驗室,應放在另壹潔凈的指定的容器內。
②“三不”:任何藥品不能用手拿、舌嘗、或直接用鼻聞試劑(如需嗅聞氣體的氣味,應用手在瓶口輕輕扇動,僅使極少量的氣體進入鼻孔)
3、固體藥品的取用:
①粉末狀及小粒狀藥品:用藥匙(沒有時用V形紙槽代替)
②塊狀及條狀藥品:用鑷子夾取
4、液體藥品的取用:
①液體試劑的傾註法:取下瓶蓋,倒放在桌上,(以免藥品被汙染)。標簽應向著手心,(以免殘留液流下而腐蝕標簽)。拿起試劑瓶,將瓶口緊靠試管口邊緣,試管傾斜,緩緩地註入試劑,傾註完畢,蓋上瓶蓋,標簽向外,放回原處。
②液體試劑的滴加法:滴管的使用:
a、先在液體外擠壓出滴管中的空氣,後伸入液體吸取試劑。
b、滴入試劑時,滴管要保持垂直懸於容器口上方滴加。
c、使用過程中,始終保持橡膠頭在上,不能倒置或橫放,以免膠頭被試劑腐蝕。
d、滴管用畢,立即用水洗滌幹凈(滴瓶上的滴管除外)。
e、膠頭滴管使用時千萬不能伸入容器中或與器壁接觸,否則容易造成滴管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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