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診斷書、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
2、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證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
3、出院或轉院後,準備病歷本、診斷證明、出院記錄、發票、費用清單等資料;
4、填寫報銷申請表,按照醫院或社保機構提供的模板進行報銷。
大病醫保的報銷流程:
1、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確診為大病醫保範圍內的疾病;
2、患者在醫院辦理住院手續,並使用醫保卡進行費用結算;
3、醫院將患者的醫療費用信息上傳至醫保系統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醫保系統根據政策規定計算可報銷的費用;
5、患者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後,醫保基金支付剩余的報銷金額;
6、患者出院時,醫院出具詳細的費用清單和報銷憑證;
7、如有超出醫保支付範圍的費用,患者需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大病醫保的報銷流程包括提交相關醫療材料進行登記審驗,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證在指定地點直接結算,準備完整的病歷和費用證明材料,以及填寫申請表進行報銷,旨在簡化程序並提高患者的醫療保障效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