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證書的處理:
藥店經營成功的壹個重要因素就是證件是否齊全。其中,基礎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銷售醫療器械或者保健品的,還需要辦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藥品經營資質:
藥店賣的大多是有治療作用的藥品,所以有嚴格的審核標準。具體來說,以下四點值得註意:
1.開辦藥品批發企業,必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
2.必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
3、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並在《藥品經營許可證》上註明有效期和經營範圍,到期重新審核發證。
4、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開辦藥品經營企業,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藥房人員、硬件和軟件:
1,人事
要有藥學專業人員,具體條件要看要開的藥店是在縣級以上地區還是在鄉鎮村。不同地區不同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看當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
2.五金器具
必須有固定的藥品經營場所,能夠滿足儲存藥品的整體條件,不影響藥品質量,有利於開展藥品經營活動。不同地區的地方面積要求可能不壹樣。壹般面積為縣級以上80平方米,倉庫面積不小於30平方米。縣級以下經營場所原則上為40平方米,倉庫為20平方米。
3.軟件
要制定符合要求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體要求主要參照GSP(良好生產規範)的規定,這些工作制度能夠認真執行,做到有據可查或可追溯(即執行制度要有記錄)。
以上是執業藥師開藥店的要求和條件。當然,具體情況可能各省有所不同。建議去當地食藥監局詳細咨詢。這裏需要告訴妳的是,醫藥行業關系到普通人的健康。我們不僅需要掌握必要的管理方法,還需要提供健康的藥物,讓大家能夠安心購買和使用。這是壹個好藥店最關鍵的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