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是壹項復雜的工作。妳知道如何配備施工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嗎?下面是我給大家帶來的關於如何配備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的知識。歡迎閱讀。
壹、項目負責人
1.資格:
(1)取得相應建造師註冊證書;
(2)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2.主要職責:
(1)主持項目管理部工作,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管理制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2)落實企業下達給項目的管理目標和任務;
(3)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4)優化施工人員、施工機具、建築材料等生產要素的配置和動態管理。進入現場,特別註意關鍵崗位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值班管理;
(5)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體系,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JCJ/T77-200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CJ/T59-99)和《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標準》( GB/T50430-2007)組織實施標準化工作,開展現場文明施工。
(6)負責授權範圍內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業主、分包商、監理工程師、業主的協調和過程控制,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問題;
(7)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編制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8)處理項目部的善後事宜;
(9)協助企業進行項目考察、評審和獎項申報。
二、項目技術負責人
1.資格:
壹級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附表2中的標準,下同)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與項目相適應的高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級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與項目相適應的中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具有與項目相適應專業的助理工程師職稱,並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
其他條件由施工企業根據工程規模、復雜程度和專業要求確定。
2.主要職責:
(1)主持項目的技術管理;
(2)主持編制項目技術管理工作計劃;
(3)按要求審核和接收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設計圖紙,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確認結果;
(4)組織相關人員熟悉和審核圖紙,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的施工方案並組織實施;
(5)負責技術交底;
(6)組織測量及其驗證;
(7)指導質量檢驗和試驗;
(8)組織施工組織設計、重大危險源辨識和控制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報批,審核作業指導書並組織實施;有分包商的,負責監督落實分包商的相應工作。
(9)參與工程驗收,處理質量和安全問題;
(10)組織各種技術資料的簽證、收集、整理、歸檔;
(11)組織技術學習,交流技術經驗;
(12)組織技術攻關。
第三,建築商
1.資格:
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造師崗位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範、規程、施工組織設計、關鍵和特殊工序作業指導書、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組織施工;
(2)組織相關班組熟悉施工圖紙,向班組操作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及關鍵、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安排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記錄,力爭完成形象進度;
(3)合理安排勞動力組合,及時完成工程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和簽證,每日完成施工日誌;
(4)科學安排各專業的配套工作和各工種之間的互換工作;
(5)搞好施工現場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場地整潔,材料堆放有序。
第四,安全員
1.資格:
獲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安全評估證書C級。
2.主要職責:
(1)施工前,根據本工程的特點,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與控制方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向項目部提出重要環節和關鍵部位的安全生產防範建議;
(2)施工過程中,必須到現場跟蹤檢查,定期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和人員、證件與單位的相符情況,施工現場與專項施工方案的相符情況;
(3)加強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檢查分包單位人員持有效證件履行職責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實施情況;
(4)嚴把施工全過程安全關,加強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規範做好安全記錄,建立隱患臺帳;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及時發現、糾正和督促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並向項目領導匯報;
(6)認真組織施工管理部門及其安全監督機構、現場監管部門和施工企業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的整改落實;
(7)及時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報告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質量工程師
1.資格:
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質量工程師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根據設計圖紙、施工設計、工程質量計劃、設計變更、技術驗證和國家頒布的現行規範、規程、標準進行全面認真的質量檢查;
(2)抓好質量教育,及時糾正質量事故苗頭,重大質量事故及時上報並配合處理;
(3)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會審,監督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的落實,並做好質量記錄;
(4)參與質量回訪,接受用戶投訴,及時向主管部門傳遞不合格信息,並會同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共同審核處理;
(5)負責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監控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設備的檢驗和試驗;
(6)負責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驗證和檢查,及時向主管部門傳遞信息,並做好相關質量記錄。
六、標準成員
1.資格:
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標準崗位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參與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
(2)負責確定建設項目應執行的工程建設標準和施工安全標準規範,並配置有效版本,組織學習;
(三)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和建築施工安全標準的實施方案和措施,並組織交底;
(4)負責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和建築施工安全標準、規範在施工作業中的執行情況,對執行不到位的,向項目部提出整改措施;
(5)協助質量和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找標準、規範、措施方面的不足;
(7)負責收集工程建設標準和建築施工安全標準的實施記錄,並對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七、機械工程師
1.資格:
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技工崗位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施工企業關於施工機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2)實施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和使用登記,負責落實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監察機構的拆除告知制度;
(3)負責現場臨時用電和起重機械設備的管理、安裝(拆卸)、使用、維護和保養,加強對拆卸單位、拆卸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加強對起重機械設備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打結、拆卸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和臨時用電管理臺賬;
(4)根據生產進度,熟悉和掌握機械設備的分布和技術狀況,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5)負責設備的交接驗收、盤點、運輸巡檢和報廢設備的鑒定;
(6)定期向企業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設備管理、維修和技術狀況,提出整改意見。
八、材料。
1.資格:
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材料工程師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規範、規程和公司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確定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漿、外加劑;並根據工程所需的建築材料和工程檢驗試驗計劃,按照國家標準、規範和規程規定的批次要求和取樣方法,邀請監理部門見證取樣,同時填寫檢驗試驗單,及時檢索檢驗報告並提交有關部門,並跟蹤其使用情況和使用部門,認真填寫質量記錄;
(3)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制作混凝土強度、混凝土抗滲、砂漿試件並放置在施工現場標準養護室進行養護,每天控制並記錄標準養護室的溫度和濕度;同條件下養護的混凝土試件和拆模試件應放置在同壹地點,同條件下,並準確記錄試件的工程部位;
(4)定期檢查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通過自檢或有關部門檢定,及時更換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
(5)及時準確填寫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漿的試驗和檢驗記錄。
九、圖書管理員
1.資格:
獲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信息員崗位資格證書。
2.主要職責:
(1)協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資料管理方案和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施工資料收集臺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3)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核、整理、歸檔、保管和竣工圖、竣工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4)負責提供管理數據和信息;
(5)負責施工資料、竣工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的驗收和移交;
(6)協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統,負責施工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服務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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