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學行業組織:藥學行業協會、藥學會,中世紀晚期,歐洲許多國家已出現藥學行業會,主要活動是維護藥店主、藥劑師的利益,調節與藥師、香料商等矛盾,並開展培養藥學技術人員教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行業會的性質和作用發生了很大變化。首先這些地方行會逐漸成為全國性組織,如1617年創立的倫敦藥劑師協會在1841年成為大英藥學會(即英國皇家學會),1852年美國藥學會(APHA)建立。美國藥學會在各洲均有分會,它的活動幾乎包括了藥學事業各方面如制藥工業、醫藥商業、藥學教育和藥學學術活動等等各方面的組織管理協調,以及制定藥品標準、藥師的倫理道德準則和向政府建議制定有關藥事法規。它對推進美國藥學事業起了很大作用。現在,美國已有論有二十多個國性藥學社團,通過美國藥學會的“代表之家”和全國藥品貿易討論會,討論有關藥品生產、批發銷售、發藥、藥學教育、藥事法規、藥品質量等等問題。它們成為政府管理藥學各方面工作的權威性民間組織,對藥學事業起著重大作用。
2)國家政府藥政機構:各國政府大多通過藥品管理立法,授權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設立強有力的藥政機構,對藥品質量進行嚴格地監督管理,以確保人們用藥安全有效。例如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下設食品藥品管理局;英國衛生社會保險部下設藥政局;日本厚生省下設藥物局;蘇聯保健部下藥政檢查局。各國藥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權力機構或國家法律所授予的權力;代表國家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流通、使用各環節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2)管理體制:世界衛生組織通過了壹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規範(GMP)”,建議各國采用。它還積極推行藥品質量證書制度。隨著國際上有關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的推行,各國藥政管理機構也不斷加強。藥品生產、經營、體制、社會主義國家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屬公有制、如蘇聯以計劃經濟為主,藥品生產施行計劃控制,產生由衛生部統壹收購後分配到各藥房。蘇聯部長會議下設有醫藥工業部,直接管轄16個全國性聯合企業對全國同類性質藥品實行統壹領導、統壹經濟核算和向國家上交利潤。
資本主義國家的藥廠藥房屬私人所有。國家未設藥品生產經營管理的行政機構。這類國家的藥品經營,大多有獨立於制藥工業的銷售系統和流通渠道。如瑞典的批發公司,日本的專業批發商,西德的銷售中心等。這些也都是資本家所有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