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會被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1.未按照國家或者地方食品安全法規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的;
2.食品安全監管不力,未及時發現、處理和報告食品安全問題的;
3.擅自改變生產工藝、原料或者加工方式,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
4.涉嫌欺詐、虛假宣傳,或者銷售不合格、過期
5、食品生產過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的;
6、未按規定落實進貨查驗、流通追溯和生產記錄等管理措施的;
7、違反食品生產許可授權範圍和規定的。
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程序
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程序如下:
1.監管部門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食品安全問題;
2. 監管部門向企業調查取證,確認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3.監管部門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吊銷許可證的理由、依據和程序,要求企業進行申辯和陳述;
4、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
5、監管部門依法組織聽證,聽取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申辯意見;
6、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聽證和調查取證。作出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告知企業;
7、企業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監管部門或行政法院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步驟壹般如下:
1、首先,企業需要登記為食品生產企業,並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又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登記手續;
2、根據企業的生產類型和規模,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包括企業登記證、生產場所租賃或購買合同、生產工藝流程步驟、生產設備清單、產品配方、員工培訓證明等。
3.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準備好的申請材料,並繳納相應的申請費用;
4.監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核查企業的生產條件、設備、生產步驟等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5.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
6.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5、審核檢查通過的,監管部門向企業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將其列入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6、申請未通過的,企業需重新整改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直至符合要求。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1、企業基本情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2、生產場地:場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房屋、周邊環境等相關照片;
3、生產設備:生產設備清單、購置證明、安裝驗收報告等。
4、生產工藝步驟:企業生產工藝步驟圖,包括原料采購、生產工藝、產品入庫、包裝入庫等;
5、產品規格、配方及標簽:產品的基本信息、配方及標簽等;
6、員工資質證明:企業員工的健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
此外,根據生產類型和規模的不同,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
1、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2、產品生產許可證、產銷合同;
3、產品樣品和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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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三十五條
吊銷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