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強價格自律
1、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
2.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誠信經營,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牟取非法利益,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依法明碼標價
1、相關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標價簽標價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清晰,字跡清楚,商品標簽、標識醒目。
二、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明碼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嚴禁哄擡價格
1、相關經營者應當努力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安全的商品和服務,不得實施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的行為,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異常波動的商品。
2、不得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價格牟利,不得強制銷售或者收取其他費用變相提高價格。
四、杜絕價格欺詐行為
相關經營者不得在交易中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價格手段欺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
五、履行社會責任。履行社會責任
1、社區團購、代購、餐飲外賣等網絡平臺企業,要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行為的管控,履行社會責任,防範和制止價格欺詐、哄擡價格、串通漲價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2、各級市場監管、發改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疫物資、重要民生商品的監測、巡查、檢查工作,對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實施重點檢查。
3、對經提醒告誡誠意仍不整改,實施哄擡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情節嚴重的,性質惡劣的,公開曝光。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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