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標準
(壹)遵紀守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執行行業標準。執行《WS 308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醫療機構基本建設消防安全規範》和《GA 654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行業標準。
(三)規範消防行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改、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完善的工作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萬無壹失。
二、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壹)落實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全面落實 "黨政同責、壹崗雙責 "制度,建立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每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壹責任人。醫療機構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履行消防職責。設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實施年度防火工作計劃,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強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醫療衛生機構防災應急處置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做好防災應急處置工作。
三、防患未然,堅持日常巡查
(壹)堅持日常巡查。醫療機構要明確巡查人員和重點巡查部位,每天組織防火巡查並填寫巡查記錄表,白天住院區和門診區至少巡查2次,夜間住院區和急診區至少巡查2次,其他場所每天至少巡查1次,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處理或及時上報。要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增加巡查頻次和力度。
(二)突出檢查重點。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系統是否完好;
3.火災報警器、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設備以及消防安全標誌標牌是否完好有效,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防火卷簾消防控制室、住院區、門診區、藥庫、化驗室、氧氣站、高壓氧艙、電影放映室、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室、廚房等重點部位是否有值班人員;
5.醫療機構內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
(三)嚴格規範中控室工作。消防拉檔保衛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應確保自動消防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接到火警後,應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確認和處置,確認聯動控制開關是自動的,同時撥打 "119 "報警,並啟動緊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四、檢查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壹)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1次防火巡查和消防設施聯動運行測試,建立並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檢查重點。
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情況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開展情況;
2.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全體醫護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
3.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開展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電氣線路的敷設、消和維修,電氣線路、煤氣管道定期檢查;
5.整改火災隱患,落實日常防範措施。
(三)消除安全隱患。建立火災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並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等壹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 "五落實"。
?五、劃定紅線,嚴禁違規
(壹)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築物和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築物(包括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改變用途等)。
(二)嚴禁使用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夾芯材料彩鋼板作為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嚴禁擅自關停消防設備設施和預埋壓圈消火栓,嚴禁設置影響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救援場地。
(4)嚴禁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嚴禁在室內吸煙和違規使用明火。
(5)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訓演練
(壹)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員工(包括非正式工、實習生、進修生、在校生等)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培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應急演練。要督促第三方服務企業,對相關服務人員進行培訓。
(二)人人掌握 "四會 "消防常識,會查找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3)要特別註意對新員工和轉崗員工開展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病人和陪護人員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病房應配備適量防煙面罩、應急燈等應急設備。
(4)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個班次、每個崗位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要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壹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五)建立消防誌願者隊伍,積極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微博等,引導社會各界和全體員工***同監督、參與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七、加大投入,完善裝備設施
(壹)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不斷加強人防、技防、物防建設,消防安全工作經費的增長幅度不低於本單位財政投入水平的平均增幅。
(2)繼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有效運行。主要消防設施、器材要張貼維護保養、檢測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每年至少檢測1次。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誌,用文字或者插圖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齊全、靈敏、有效。
八、建章立制,加強隊伍建設
(壹)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於1次,領導班子每年檢查消防安全不少於2次。
(二)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
(三)定期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誌願者進行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愛壹線消防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保障和提高待遇,加大考核培訓和交流使用力度。
九、加強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壹)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指導,不斷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後,應當如實、及時向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吸取教訓,舉壹反三,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科學制定並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將火災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