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急救藥箱管理規定(十)提要:急救藥箱應放置於該單位員工可見明顯地方,且用鐵架固定位置並隨手可易於取用,不能上匙,取用藥品時要有登記記錄
公司急救藥箱管理規定(十)
第壹條 藥箱是公司提供給生產現場幹員福利壹部門,得以使幹員在工作中遇有小傷能應急處理,按標準要求每100個員工有壹個急救藥箱。
第二條 急救藥箱分配:
1)成型每條線配制1個,由該線帶線科長指定人員負責管理。
2)面部配制1個,由該部門助理負責。
3)裁斷配制1個,由該部門主管負責。
4)半成品1個,由該部門主管負責。
5)宿舍每層樓壹個,由宿監負責。
第三條 急救藥箱應放置於該單位員工可見明顯地方,且用鐵架固定位置並隨手可易於取用,不能上匙,取用藥品時要有登記記錄。
第四條 急救藥箱配備藥品不能有口服類藥品,常備用以下藥品:
1、繃帶2、消毒沙布3、棉花球4、膠帶(布)
5、橡皮膏6、消毒劑7、抗生素藥膏8、消毒手套
9、止痛藥噴劑10、止血帶等。
第五條 急救藥箱的藥品領發
全公司急救藥箱藥品的申購,分發工作由公司行政部後勤部主管。負責所需藥品的申購由總務主管提出申購數量,采購回廠後進行領取並造冊登記分發各相關部門。
第六條 各部門在使用中由該部門助理進行登記,將用完所需之藥品以《內部聯絡函》形式提出申購需求報總務主管,總務每月申報、分發壹次。
第七條 各相關部門對藥箱管理都必須指定專人對藥品申購、分發、登記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