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所稱的廢棄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餐廚廢棄物治理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年增加對餐廚廢棄物治理的資金投入。第五條 餐廚廢棄物的治理,堅持“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統壹收運、集中處置。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綜合利用的原則。
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加工工藝和文明用餐等方式,減少餐廚廢棄物的產生量。第六條 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市餐廚廢棄物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政策、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及行業整體規劃。
縣(市)區(含市政府派出機構所轄區域,下同)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置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農牧、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環境保護、衛生、發展和改革、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適當補貼,並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統籌解決措施。第八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委托收集、運輸協議,並報當地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第九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二)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存放;
(三)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設置油水分離器、油水隔離池等汙染防治設施,並保證其運行良好;
(四)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設施應當保持完好、封閉、整潔,並保持周邊環境的幹凈整潔;
(五)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有特許經營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收集、運輸;
(六)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載明餐廚廢棄物的數量、種類、收集、委托運輸、變化等;
(七)每月末將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報送當地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第十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禁止下列行為:
(壹)將餐廚廢棄物裸露存放;
(二)將餐廚廢棄物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三)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汙水排水管道、溝渠和公***廁所,或者以其它方式隨意傾倒;
(四)將廢棄食用油脂或其加工產品用於餐飲、食品加工或者作為食用油脂銷售;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第十壹條 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和個人,應當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
未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的企業和個人,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第十二條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企業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
市、縣(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與中標企業簽訂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特許經營協議,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準、責任義務等內容。未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的企業,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活動。第十三條 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聯單制度。第十四條 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的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規範,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
(二)將收集的餐廚廢棄物運到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餐廚廢棄物處置場所;
(三)用於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的車輛,應當做到密閉、完好和整潔,並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收集容器及時清洗維護,保持完好與整潔;
(四)建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臺賬,載明所收集、運輸的餐廚廢棄物來源、數量、流向等,每月末報當地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