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用紙壹般采用國內通用的16開字型,推薦國際標準A4字型,對於公文用紙的張貼範圍面大小,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1.密級字體:壹般為3號或4號黑體
2.緊急程度字體:字體和字號與密級相同(3號或4號黑體)文頭字體:大號黑體、黑色變體或標準字體、宋體疊加(壹般為紅色)3.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編號字體發文字號的字體:壹般使用 3 號或 4 號仿宋體 4.發文字號的字體:字號 與發文字號相同(3 號或 4 號仿宋體) 5.標題的字體:字體壹般為宋體、黑體,字號應大於正文字號。 6.正文的字體:壹般使用 3 號或 4 號宋體字 7.正文的字體:壹般使用 3 號或 4 號宋體字 8.附件的字體:壹般使用 3 號或 4 號宋體字 9.12.主題詞的字體:常用 3 號或 4 號黑體【公文寫作】公文格式排版中對字體的要求【公文寫作】抄送機關字體:與正文字體大小相同(常用 3 號或 4 號仿宋體)或發文字小的說明字體:與抄送機關字體大小相同(常用 3 號或 4 號仿宋體)或發文字小的主標題(又稱壹級標題)為二級標題。主標題(又稱壹級標題)為二級宋體(加粗) 二級標題為三級宋體加粗 三級標題為三級宋體加粗。
正文為三級宋體。 以上規定適用於政府公文。而主標題部分的標題和正文可以用小三號字體,但最正式的要用三號。 1、分類號用三號黑體字 2、緊急程度、"特急"、"急件 "用三號黑體字 3、發文字號用四號仿宋黑體字 4、簽發人用三號楷體字 5、標題用二號仿宋黑體字 6、大、小標題序號 "壹、二、三...... "用三號黑體字。..... "用三號黑體;"(壹)(二)(三)...... "用三號仿宋體 7、正文用三號仿宋體(每頁19行,每行25個字) 8、批轉(轉發、印發)......通知,通知正文用三號仿宋體字,批轉(轉發、印發)文件用三號仿宋體字 9、附件標題用二號仿宋體字,正文用三號仿宋體字 10、下發傳達範圍用三號仿宋體字 11、"壹、二、三...... "用三號黑體字;"(壹)(二)(三)......"用三號宋體字11、"主題詞 "三個字用三號黑體字;詞組用三號宋體字12、抄送機關名稱用四號宋體字
13、發文機關名稱和印發日期用四號宋體字;印發份數用五號宋體字簡要介紹公文要素和標識。
壹、眉批第壹部分
主要標識公文份數序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等要素。
1.文號序號。文號序號是同壹文稿印制若幹份,每份文稿的序號。標識時,用阿拉伯數字頂格標註在版心左上角1號線上。 2.密級和保密期限。密級是指密級文件的保密程度,分為 "秘密"、"機密"、"絕密 "三個等級。新《辦法》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絕密"、"機密 "級公文還應當標註份數序號,"秘密"、"機密"、"絕密 "級公文應當標註保密期限。標明密級的,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註在版心右上角第壹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註在版心右上角第壹行,密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3、緊急程度。急件分為 "特急"、"急件 "兩種。其中,電報應標明 "特提"、"特急"、"加急"、"緊急程度"。標註時,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註在版心右上角第壹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標識密級和緊要程度,密級頂格標註在版心右上角第壹行,緊要程度頂格標註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4.發證機關標識。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和 "文件 "二字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 "等。對於壹些特定的公文只能標識發文機關名稱(字母)。發文機關標識應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標註位置為版心上沿至版心上沿 25 毫米,上報公文的發文機關標識為版心上沿至版心上沿 80 毫米。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也規定,發文機關標識建議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註。字體大小壹般應小於 22mmX 15mm。聯合行文時,主辦機關名稱置於正面,"文件 "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聯合行文的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5.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年份、序號組成,如"×政發[1999]82號","×政發 "指發文機關,"[1999]"指年份,"82號 "指發文機關。"82 號 "指文件的序號。整體含義為 1999 年××省人民政府發布的第 82 號文件。標識位置在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識;年份應為全稱,用六角括號"[ ]"括起;序號不編在虛位,即不編為001,不加 "82號"。"字樣。
6.簽發人。上報的公文需標明簽發人姓名,與發文字號右側平行。發文字號左邊空1字,簽發人名稱右邊空l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標全角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名稱。如果有多個發行人,則將主辦單位的發行人名稱排在第壹行,其他發行人從第二行開始按照主辦單位的發行人名稱順序依次排開,同時,使發行人的編號與最後壹個發行人的名稱排在壹行,並向下移動紅線,使紅線與發行人編號繼續保持4mm。
主體二
主要標識公文標題、正文、主體、附件、成文時間、發文機關印章、附註等要素。
1.公文標題。壹般由發文機關名稱、概括文件的主要內容和文件類型組成,如《××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民營科技企業的決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春季農業生產和當前農村經濟工作的通知》等。公文標題是對公文內容的高度概括,行文要求準確、簡要、概括,居中書寫,用2號小標宋體字。回行時要註意做到字義完整,居中對稱排列,間距適當,既要做到美觀,又要避免產生不同的含義。除法規、規章名稱外,加書名、標題的公文壹般不用標點符號。
2.主體。指公文的主要受理事項,寫作時應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上行文壹般只寫壹個主體,必須發幾個主體的,可以用抄送的形式;下行文可以有兩個以上主體,但是,如果主體過多,壹般是規範化的統稱,如 "各地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部門:"等。標註標題的位置在空1行時,左側頂格用3號宋體字標註,回行仍頂格;主送機關姓氏後標註全角冒號。如果主送機關名稱過多,使公文首頁無法顯示正文,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主題詞之下、引文之上,標識方法同引文。 3.文件正文。標註在主送機關名稱下壹行,每個自然段留2個字,回行至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空行下空2字,用3號宋體字標註,後加全角冒號並標註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如 "附件:1 ××××××"。附件名稱後不應有標點符號。附件應與正文裝訂在壹起,並在附件左上角第壹行標註 "附件 "字樣,如有序號,則標註序號。如附件不能與文件正文裝訂在壹起,應在附件左上角第壹行頂格標識文件正文編號,然後標識附件(或用序號)。 5.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成文日期需寫全年、月、日,必須用漢字書寫("零 "寫成 "O")。入時標記,右邊要空 4 個字。 6.發證機關印章。按照《××省實施<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細則(試行)》"公文除以電報形式印發的加蓋公文專用章外,其他公文均加蓋印章。單個機關簽發的公文印章位置壹般應以距正文上端2mm~4mm。當印章下無文字弧線時,采用下套的方式,即只將下面的弧線壓在成文時間上;當印章下有文字弧線時,采用中套的方式,即將印章的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聯合印章:聯合行文時需加蓋兩枚印章,應將書寫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個字;主辦單位的印章在前;兩枚印章均壓在書寫時間上。兩枚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間距不超過3毫米。聯合行文需要加蓋3枚以上印章時,發文機關名稱應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單位的印章前面每排最多蓋三枚印章,兩端不得超過刊印中心;最後壹排如剩下壹枚或兩枚印章,則居中排印。最後壹排印章右下2字標明成書時間。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新《辦法》規定聯合行文報送公文,由主辦單位蓋章,而舊《辦法》只規定聯合行文報送非立法性文件,由主辦單位蓋章。 7.註。指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如帶註釋的公文,用3號仿宋體字,在括號內留2個字,以標識時間,在公文下壹行括號內。上行文中有移動 "請示 "的,應在附註處註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三、版記部分
主要標識事由、抄送機關、發文機關和發文時間等要素。
1.主題詞。它是標引、存儲和檢索文獻的工具,位於註釋之下,抄送機關之上,是實現機關辦公自動化,提高辦公效率和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的排列順序是:反映公文內容的在主題詞前,反映公文形式的在主題詞後。在單個主題詞的公文中,反映公文內容的中心詞在前,反映公文內容的主題詞在後;在多個主題詞的公文中,反映公文內容的主題詞按照出現的先後順序排列。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上方,後加全角冒號,詞後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間空1字。 (2)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抄送或知悉公文的其他機關。如抄送公文,在下壹行主題詞下空1字,用3號宋體字標識,後加全冒號。抄送機關之間用逗號隔開,並與回行時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最後壹個抄送機關後標註句號。 3.簽發機構和簽發時間。位於抄送下方(主題行下無抄送),占 1 行,用 3 號仿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