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理事項
化妝品委托生產備案。
二、備案條件
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的基本要求。
三、提交資料
1、《化妝品委托生產備案申請表》
2、委托方所在省、市級化妝品監管部門出具的委托生產預登記通知書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監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委托雙方均在本省的可不提供)
3、委托方與被委托方簽訂的經公證的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及公證書復印件(攜帶原件核實)。 4、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核實);
5、被委托方《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6、委托生產特殊用途用途化妝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批準文件復印件(攜帶原件核實);
7、委托生產產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
8、委托生產化妝品的標簽、產品說明書(樣稿)。標簽說明書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應標註雙方的單位名稱、地址和被委托方的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要標註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
9、委托方與被委托方產品衛生安全質量管理制度文件;
10、凡申請人提交申報資料時,申報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
11、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需提交資料的填報要求、說明
1、與申請事項相關的衛生法律法規、衛生規範和標準是申報和審批的依據,申請單位及有關人員應認真仔細閱讀,確知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報單位在填寫單位名稱時,應使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核準的名稱全稱;產品名稱應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申報資料中產品中英文名稱、申報單位名稱前後要完全壹致。 3、所有申報資料均須打印,均應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建議中文使用4號仿宋字,英文使用12號字,按目錄順序排列並逐頁加蓋公章後裝訂成冊,提交原件資料壹份復印件壹份,復印件與原件需完全壹致。 4、申請表需微機打印填報,填報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塗改,不需申明的事項請註明“無”,不得空項;申請人使用從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的申請表填報。
5、申報資料中同壹項目的填寫應當壹致,不得前後矛盾。申報單位名稱應與其公章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