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壹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申請醫保報銷的流程如下:
1、患者生病入院後,有醫保的患者可以憑借本人的身份證、醫保卡等證件在醫院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患者在出院結算醫療費用時,憑入院登記表及身份證等到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則不需要到社保中心報銷;相關部門審查後,申請人即可領取社會醫保醫療費用報銷單進行報銷;
3、對於醫療費用的報銷,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才能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綜上所述,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