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門診報銷標準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二、住院報銷標準
1、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2、60周歲以上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三、大病報銷標準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壹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