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組織實施質量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組織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重慶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建立覆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組織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組織實施食品專項監督管理。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和餐飲行政許可管理工作。
(四)負責質量宏觀管理。
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體系措施。協調質量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督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五)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關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