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責任制、預檢分診、醫院感染防控等制度,發現風險人員立即實施相應控制措施。藥店恢復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藥品,嚴格執行信息登記和“填單”制度。嚴禁個體診所和非定點醫療機構收治“十大”癥狀患者,私診亂治情節嚴重造成疫情擴散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精神衛生機構實行封閉管理,暫停家庭探視。公安司法監獄、戒毒所按政策要求從嚴控制。
四、全市社區活動室、棋牌室、麻將室和各類校外培訓咨詢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聯防聯控機制有關現場保護指南的要求,在行業防疫部門的管理和指導下有序恢復服務。
五、景區按照行業管理要求接待外來遊客,嚴格執行限額、預約、錯峰要求,認真落實進入景區的檢查、檢測、引導等措施,有序開放。
六、各類大型會議、考試、論壇、培訓、宗教、體育賽事、促銷、商業演出等人員聚集活動,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經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指揮部批準後方可進行。
七、倡導文明新風,婚喪、宴席文明簡樸,不搞大操大辦,控制人員規模,降低聚集風險,嚴格各種場所的疫情防控措施。
八、全市各單位和場所嚴格落實掃碼、驗碼、測溫、監督佩戴口罩和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進入室內公共場所的人員必須定期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或不定期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或提供服務。
九、廣大市民在無禁忌癥的情況下,要自覺主動按期接種第壹、二、三針疫苗,盡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確保“萬應應答”。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者應避免前往封閉場所或參加聚集活動。
十、廣大市民應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堅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如果出現新冠肺炎“十大”癥狀,如發熱、乏力、肌痛、腹瀉、幹咳、鼻塞、流鼻涕、咽痛、嗅覺和味覺減退、結膜炎等。,不要自己吃藥,而是去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閉環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