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管周期使用亮丙瑞林產生的費用不能報銷,因為是試管嬰兒的壹部分,試管嬰兒的費用不能報銷,所以做試管嬰兒的家庭自己承擔相關費用。
2.其他疾病住院期間使用亮丙瑞林產生的費用可以報銷,但具體報銷額度要看當地的醫保政策,具體報銷額度因地而異。但如果在此期間使用進口的亮丙瑞林,基本上是不能報銷的,屬於自費項目。
3.其他疾病,門診使用亮丙瑞林產生的費用不能報銷。了解醫保報銷原理的人都應該知道,門診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是不能報銷的,但是醫保卡裏的錢可以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第三十壹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