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內有吸毒記錄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的,或者對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長期未治愈的,不得申請駕駛證。公安交管部門在受理駕駛證申請時,會核查申請人是否有吸毒記錄,並審核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三年內有吸毒記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三年的,不予受理。同時,申請人在申領駕駛證時,應當如實申報是否禁止報考,並對申報的真實性負責。
涉毒駕駛人在兩種情況下會被吊銷駕駛證:壹是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二是正在實施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措施。駕駛人駕駛證因涉毒被註銷後,三年內未吸食、註射毒品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滿三年的,可以重新申領駕駛證。
唾液中毒試驗
路邊無法檢測也是“毒駕”頻發的原因之壹。交警讓司機對著儀器呼吸,立即測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了知道司機是否涉嫌“毒品影響下駕駛”,緝毒人員通常會進行尿檢和血檢,結果要在幾個小時甚至24小時後才能出來。
而唾液測試可以當場給出結果。據介紹,唾液檢測只需要壹張試紙或者壹個特殊的棉簽。只要沾有司機唾液的試紙呈陽性,棉簽顏色發生變化,就可以確定他吸食過毒品,準確率在95%以上。
此外,有些藥物中含有壹些管制類精神藥物,唾液檢測也可以區分是吃藥還是吸毒。
澳大利亞、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已經使用“唾液毒品檢測”技術來篩查路邊吸毒的司機。2010上海世博會期間,浙江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利用唾液技術對司機進行路邊吸毒檢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浙江、江蘇、內蒙古和雲南也在使用這項技術進行路邊篩查。
唾液毒檢測成本很高,目前還很難普及。同時,唾液毒檢只是粗篩,不能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