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無菌物品哪項是錯誤的是無菌物與非無菌物應分別放置。
無菌物品的保管原則:
1、有條件的手術室均應設無菌敷料室,存放已滅菌物品。所有物品均應註明滅菌日期(或失效期),有些無菌物品可存放手術間。
2、壓力滅菌的物品可存放7-14d,過期不能再用。每周要有周期滅菌日,過期物品應重新包裝後滅菌備用。
3、煮沸消毒和化學藥品消毒的物品,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h。
4、已打開包布的物品和罐皿類,只限於24h內存放手術間使用,不得再放回無菌敷料室。
5、放置無菌物品的房間和櫃架,要每日擦灰拖地,並進行空氣消毒。
6、氣體消毒滅菌物品,保存期壹般為1-3年,需用二層以上透明塑料膜和70克重的醫療使用紙制作的包裝袋,使用前應檢查包裝有無破損、漏氣,壹旦發現應視作有菌物品。
無菌物品存放要求:
1、無菌物品儲存在專門的無菌物品儲存間,溫度壹般要小於24度,濕度壹般要小於70%。
2、無菌物品進行儲存的存放櫃要距地面20—25厘米,要離墻5—10厘米左右,與天花板要距離50厘米,防止地面、墻壁對無菌物品的汙染。
3、無菌物品存儲時要按照物品分類區域,要根據無菌外包裝的材料來決定存儲有效期,要設置標識,取出放置都要進行洗手或手消毒。
4、無菌物品的存儲時必須按照規定的無菌操作來進行,無菌物品不能直接暴露在空氣中,無菌物品要放置在無菌容器進行移動,要定期檢查無菌物品的滅菌日期及保存情況,根據情況來進行重新滅菌和受潮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