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的通知》規定:
1.乘坐中國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攜帶液態物品(酒類除外)的總量不得超過1升(L),超出部分必須交運。液態物品必須開封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攜帶。
2、從中國境內機場起飛的國際和地區航班,旅客每人每次攜帶的液態物品不得超過100毫升(ml)。
裝液體物品的容器應置於透明的可重復封口的塑料袋中,最大容積不得超過 1 升(L)。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多余的塑料袋應上交。裝有液體的透明塑料袋應接受單獨的安全檢查。
乘坐國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如需在國外機場或境外機場轉機,在候機樓免稅店或機上購買液體物品的,應保留購物憑證備查。所購物品應裝入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不得拆封。國外機場對攜帶免稅液體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境外旅客需要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際、地區航班並攜帶液態物品的,適用本條規定。
二、攜帶入境的免稅液體物品,應當裝入透明塑料袋內,袋身完整、密封,並出示購物憑證。
三、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時,酒精飲料不得隨身攜帶,但可以作為托運行李運輸。酒精飲料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的相關規定。
4、攜帶液態乳制品的嬰兒旅客和攜帶必要液態藥品的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經安檢確認無誤後,可適量攜帶。
5.因違反上述規定而誤機的旅客,後果自負。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局旅客行李運輸規則
第三十七條 托運行李必須妥善保管: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好、鎖緊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並能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裝、卸、運,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收:
(1)行李箱、旅行袋、手提袋必須上鎖;
(2)兩件以上的包裹,不能捆紮成壹件;
(3)行李不能與其他物品粘連;
(4)竹筐、網兜、草繩、草袋等。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托運行李重量每件不得超過50公斤,體積不得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必須事先征得承運人同意後方可托運。自理行李重量不得超過 10 公斤,體積不得超過 20×40×55 厘米/件。
每位乘客的隨身行李重量不得超過 5 公斤。持有頭等艙機票的乘客每人可攜帶兩件隨身物品。每件隨身物品的尺寸不得超過 20 x 40 x 55 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第38條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有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有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
乘坐同壹航班前往同壹目的地的兩名或兩名以上隨行旅客,如果在同壹時間和地點托運行李,其免費行李額可按照各自票價等級的標準合並計算。對於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應按照適用國際航線的免費行李額計算。
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 "民航局")--行李(液體物品)
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 "民航局")--民航局關於限制在民用航空器上攜帶液體物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