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射用胸腺肽α1
1.6mg
抗腫瘤用藥
註冊證號 H20050339
630元
美國賽生公司(意大利蒙莎培森藥廠)
藥品名稱註射用胸腺肽α1。
英 文 名:Thymosin α1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 She Yong Xiong Xian Tai α1。
主要成份:每瓶含胸腺肽α1 1.6mg,甘露醇14.4mg。
分 子 式:C129H215N33O55。
分 子 量:3108.37
本品為白色疏松塊狀物。
適應: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為免疫損害病者的疫苗免疫應答增強劑。免疫系統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強病者對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應答。
1、用前每瓶胸腺肽α1(1.6mg)以1ml註射用水溶解後立即皮下註射(不應作肌註或靜註)。
2、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薦劑量:每次1.6mg,每周2次,兩次相隔3-4天。連續給藥6個月(***52針),其間不應間斷。
3、臨床試驗提示胸腺肽α1與α幹擾素聯用可能比單用α幹擾素或單用胸腺肽α1效果為好。如聯用α幹擾素,應參考α幹擾素處方資料內的劑量和註意事項。壹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給藥而α幹擾素在晚上給藥。
4、作為免疫損害病者的疫苗免疫應答增強劑:每次1.6mg,每周2次,兩次相隔3-4天,連續4周(***8針),第壹針應在給疫苗後立即皮下註射。
胸腺肽α1的耐受性良好。部分患者可有註射部位不適。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本品治療時,可能出現ALT水平暫時波動至基礎值兩倍以上,此時通常應繼續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癥狀和預兆出現。
對本品成份過敏者禁用;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1.當用來治療慢性乙肝時,肝功能試驗,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膽紅素應在治療期間作定期評估,治療完畢後應檢測乙肝e抗原(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應在治療完畢後2、4和6個月檢測,因為病人可能在治療完畢後隨訪期內出現應答。
2.本品應在醫師指導下應用。如患者自行在醫院外使用,應註意註射器具的消毒和處理。
基礎研究顯示本品對動物胚胎沒有影響,但臨床是否會對孕婦胚胎產生影響,同時本品是否經由乳汁排泄尚不明確,故此部分患者用藥應慎重。
對18歲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本品可與α幹擾素聯合使用,可提高免疫應答,與其他免疫藥物聯合使用時應慎重。本品不得與任何藥物混合註射。
目前未見任何有關在人體過量(治療或意外)的報告。
1.6mg/瓶。
密封,陰涼處保存。
西林瓶。1.6mg/瓶。
暫定兩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