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合作醫療每年的增長是由以下因素造成的:
1.合作醫療建立之初,報銷範圍主要是住院和普通門診費用。現在報銷範圍除了以上內容,還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等門診特殊疾病、慢性病治療費用、日間手術費用等。因此,報銷範圍逐年擴大,報銷水平穩步提高,支付金額也逐年增加;
2.隨著合作醫療報銷範圍和水平的提高,參合人員能夠得到的醫療費用報銷額度逐漸增加,就醫需求得到釋放,整體就醫人次和需要報銷的人數大大增加,合作醫療報銷資金需求自然增加;
3.隨著居民收入的增加和合作醫療報銷政策的完善,參合者看病更願意選擇大醫院。同樣的病,在省市醫院住院的費用往往是鄉鎮醫院的幾倍,明顯高於縣醫院。對於這樣的費用,合作醫療的報銷費用也會增加;
4.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醫療衛生機構軟硬件設施服務水平的提高,材料(包括藥品、耗材、水電等)價格的上漲。)醫療服務所需,醫療費用和其他消費品壹樣,不可避免地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醫療費用的增長存在壹些不合理的因素。但在項目付費(即報銷)方式下,醫療費用會增加,合作醫療的報銷費用也會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