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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卷八》原文_譯文與賞析

《資治通鑒-卷八》 李昉

○屠

《周禮-地官下》曰:凡屠,斂其皮角筋骨,入於王府。 (以當賦稅給為器具。)

《史記》曰:"魏公子無忌,請朱黑取晉鄙軍:魏公子無忌,請朱黑取晉鄙軍,黑笑曰:"吾為市鼓刀屠者,公子親數存之。故不報謝,小禮不用。此臣服之墜也。"

又曰:淮陰塗在少年時曾侮辱韓信說:"汝雖長大,善用劍,於情怯耳!"

又曰:樊噲,少屠狗:樊噲,少以屠狗為事。

東觀漢記曰:樊噲,少以屠狗為事:閔仲舒客安邑,老病貧,不能買肉,買豬肝壹塊,屠夫不肯斷。

王隱《晉書》曰:"閔懷太子自宰分肉,手重與斤無異。他說:"他的母親是屠夫的女兒。"

《齊書》說:王敬則少時屠狗,為吳商。後為吳興太守,入吳城,從城中過,見屠肉者,嘆曰:"吾少時在此使也!"呼老人飲酒,謂終身不屑也。

蕭子顯《齊書》曰:帝於方樂園設市,朝廷日進酒肉雜菜,令宮人宰酤。

《周書》曰:太祖常遊方,有市屠強健者,多畏之。太祖氣淩之,嘗醉,命屠進肉數刀,小不如意罵之。屠坦其腹,謂太祖曰:"汝何則刺我。"太祖理其腹。城中人駭見之,吏、李季陶惜而遁。

《孔叢子》曰:子高謂齊王曰:"臣嘗過臨淄城,見塗上顏,身修八尺,須如戟,城中男女無不敬者,無德故也。"

《莊子》曰:楚昭王說司馬子期曰:"屠羊曰居卑,陳夷甚高,子我以延三旌之位"。他說:"三寶之位,吾知貴於屠羊之肆;萬鐘之祿,吾知富於屠羊之利。但是,我不能貪圖爵位和俸祿,使我們的君王有妄自尊大之名。我想回去做我的宰羊生意。"

又曰:朱濺衍學屠龍於直隸邑,單千金之家,技成而無用。

《玉略子》曰:太公望行七十:太公望行七十年,屠牛朝歌。

《屍子》曰:太公望行七十年,宰牛朝歌:"庖丁割肉,則知牛久少矣。

又曰:宋人有公斂之皮,適於市反,謂之:"公斂皮"。屠戶們急忙收皮。

《燕丹子》曰:荊軻、武陽入秦,過陽翟。

《晏子春秋》曰:荊軻與武陽入秦,過陽翟。

淮南子曰:"吾令屠夫享其肉,或酸或甘。淮南子》曰:"吾令庖丁享其肉,或酸或甘。"

《淮南子》曰:"吾令庖丁享其肉,或酸或甘。

又曰:"是也:庖丁牛坦壹日解九牛,而刃能剃毛;庖丁為刀十九年,刃如新磨刀石。(屠,宋人。砥,磨刀石。)何也?遊於諸虛之門。

賈誼書曰:屠牛郯朝十二牛,而刃之不礪,剝削切削皆中故也。

《鹽鐵論》曰:"鹽鐵者,鐵也:鐵騎挽鹽車,垂首於太行阪,屠夫下車。

桓譚《新論》曰:關東說》:"人聞長安樂,出門西向笑。知肉美,則屠門而嚼之"。(魏文帝與吳起書亦雲。)

三輔舊事曰:太上皇不樂關中,思歸鄉裏。高祖徙封沛屠戶、販酒、賣餅之商,置新豐縣。故壹郡多小人。

又曰:更始遣將李松攻王莽。屠兒、餅商皆從之。屠戶杜宇手刃莽。

《涼州異物誌》曰:秦國人,斷頭去身,操刀屠人。

《杜夷遊獵》曰:杜夷遊獵:齊宣王見宰羊,哀其無罪,以豕代之。

《傅鹹集》曰:屠牛,酤酒,鑿錢為錫,皆損。

○酤

《毛詩-鹿鳴-伐木》曰:有酒株我,無酒酤我。

《論語-鄉黨》曰:有酒淥我,無酒酤我:酤酒,不食。

《漢書》曰:漢武帝天漢三年,始榷酒商。(應劭曰:郡官自榷賣酒,小民無復販者)。

《後漢書》曰:瑯琊海曲呂母,家蘇封,資產百萬。瑯琊海曲呂母,家素風,資產百萬。年輕人打交道,都是賒賬用的,就看自己缺不缺錢,衣服總是假的,也不問多少錢。

又曰:"劉寬嘗坐客:劉寬嘗坐客,遣蒼頭市酒。久之,大醉而還。(久,似久。)客不忍,罵之曰:"畜產!"廣於須臾遣人見奴,疑自殺,顧之曰:"此人也:"此人也,罵畜產之言,其辱甚乎?故恐其死"。

又曰:崔寔,父死之初,剽賣其宅,築墓立碑頌之。 葬之,資盡)。下葬後,資產耗盡,因為貧困,以經營釀酒和銷售為業。很多人因此譏笑他,但他不改初衷。

《吳誌》曰"潘璋 "是 "文章 "的意思。他是個賒賬的窮光蛋。債主上門,總說豪後何時還。

宋書曰:刑部尚書虞仲文於奴販陵酒,利其百十。

《魏書》曰:鄭羲為西兗州刺史,多受,政賄,性吝嗇,人有錘,不與杯酒肉。西門收羊、酒,東門交售。

《唐書》曰:建中三年,始榷酒,天下皆使官釀。斛收直三千,米雖賤,不得減二千。委州縣通領酒薄,私釀罪有差。至京城王,特免榷。

又曰:元和十四年,湖州刺史李英:"先是,官酤酒,代民納吉。歲月久矣,為禍深矣。冀民自酤,取舊額,仍準進兩稅,隨關皆出,仍同例折。輕貨送京。舊征兩稅,戶戶皆有。自鎮遠已來,有土爭拜。故臣謂民困,不足輸,請設官商以代酒。既請,則設嚴酒法,鄉民舉手觸禁,而官收厚利,以濟其私,為害之日久矣。"及李應罷,議者謂臣能為壹州之請,推為天下之法,則革弊矣。

《韓子》曰:宋有酤酒者,興觀甚平,遇客甚嚴,為酒甚美,懸旗甚高,然酒酸不售,其故怪之,問以知繭之長者楊清。清曰:"何也?"汝犬兇也"。曰:"狗兇,何不賣?"曰:"人畏之。或令童子攜錢取壺酤之,而狗迎龁之,酒所以酸而不售也。"若夫國亦有狗兇者,欲道之士,懷其術而至,欲明萬乘之主臣,為狗兇迎而龁之,使主所以掩之,賢者所以不用也。

賈誼《新書》曰:鄒穆公視民如子,死,酤不沽酒,子不謳歌。

李賢傳曰:酒客者,梁城上酒家之客也。酒常美,日售萬錢。有已,主人逐之,主人酒多酸,故以貧。

又曰:女凡人,陳留酒商也。酒甚美,遇仙過飲,以齋書五卷為質。久之,開書,乃養***受術。閉室與諸少年飲,主人止之,行書色益佳,如二十倍。仙後過之,笑曰:"竊道無師,有翼不飛"。遂追仙去。

曹植《樂府歌》曰:市肉得肥,販酒得醇。曹植《樂府歌》曰:"市肉以取肥,販酒以取醇。

○魯

《漢書》曰:司馬相如與卓文君馳還成都,家四壁立。文君久不樂,謂長卿曰:"兄會如林瓊,(兄,卻也。)從昆弟假貸,已足糊口,何苦如此?"相如與俱之麟兒瓊,賣盡車馬,買酒家,乃使文君當魯。(郭璞曰):魯,酒魯也。師古曰:沽酒之地,土為盧,以居酒甕,四面隆起,壹面高,形如鍛盧,故名盧耳)。

又曰:霍光秉政,趙廣漢事光。及太子死後,廣漢為京兆尹,心微指,遣長安官,從光會同會至子虞氏,直入其門,搜捕私屠販,破魯罌。

又曰:陸曠曰"今世之酒,天下莫不行相養之禮;誅而死限,費財傷民。請法古,作官酒,以千五百石率之,開魯以售。"(如淳曰:開酒樓以攬客設盧酒,故名盧酒樓。(如春曰:"酒肆之名:"酒肆 "因 "酒肆 "由 "客設 "而得名)。

Shiyu 說:阮公儀主婦有美人,當祿酤酒。阮與王安奉常從婦飲,俱醉,將妻側眠。夫始疑之,伺而觀之,終無他意。

又曰:王浚沖為尚書令,穿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魯,下檢視後謂車客曰:"吾與嵇叔夜、阮嗣宗****,聲飲於魯,竹林之遊預終始也。既而嵇生、阮公卒,將為時所縛。今此雖近,至於山水矣。"

《南史》曰:"《南史》:齊謝數清性通脫,將行不拘憲。嘗預樂遊苑宴,未醉而歸,因路旁有魯酒,駐足垂簾,與車前三騶對飲。時觀者如堵,有司幾不自在。

○肆

《周-天官》內宰之職曰:凡建國,左氏立城之後,設其次,設其敘,是為酒家。

又《地官下》曰:長者,各掌其商命,陳其貨賄,名近相遠也,實近相遠也,平正也。(二者近也)。萬物皆然也,故惡相遠而善相近,善相近而惡相遠。鄭司農雲:謂若殳、玉之屬,皆為珠,皆名玉,而賈或數百萬,或數萬。恐農愚見欺,故異令相遠,使賈人不得亂欺人)。

《左傳-襄三十年》曰:伯有死於羊肆。 子產襚之,枕股而泣,斂葬於伯有之臣於城側,遂葬於鬥城。

《論語》曰:"百工居其所以成其事,君子學其道。(包曰:言百工居其所,事成,猶君子學以其道也)。

《續漢書》曰:孝靈皇帝於後宮與人列肆販賣,使盜賊相鬥,上觀者喜。

謝承《後漢書》曰:郭欽拔申屠子龍於漆器,賈詡徐渭康於酤酒。

袁山松《後漢書》曰:世祖憐盆子,賞甚厚,為趙王郎中。後病失明,賜滎陽均輸官田為列肆,使食稅以終其身。

晉中興正祥錄曰:列宗時,惠濟王傅鄭於府中穿園築山池,山池間遍設酒肆,使婢女販酒肉於其中。道子將見尊者,乘船至灑掃酒家,輒攜入酒家,買酒買肉,宛然市肆,以為笑。

《梁書》曰:呂僧珍為南兗州刺史。先以賣蔥為業,從父兄,及子,盛振至,乃棄業以求州官。他說:"我感恩國家,無以為報。汝自有常分,何以求當越?當以蔥速抵酒樓耳!"

皇甫謐《高士傳》曰:許劭名知人。客舍中,故知虞求賢;入幘中,故拔楚子昭。

《晉令》曰:坐魯酒家,皆不得上留酒家。

《尹氏傳》曰:蓋廣,字元佐。河南鄭廉始出寒賤,不知名,君見而友之。廉父常居酒肆,乃拜其父於市。眾驚,從名者,位至司徒。

"楚辭 "曰:"廉惠若思裴,過鮑端而失香。

張衡《西京賦》曰:其男女之肆,麗奢於徐市。

繁欽《嘲應德璉文》曰:應溫德雲:"昔與季叔讎至伏波,飲於酒肆,夜宿之。主人有養女,年十五,肥頭紅面,狀如鮮卑。我與之甚歡,遂夜與奸,遂生我足下"。

《莊子》曰:曾不及問我於枯魚之肆矣!

楊子《法言》曰:好書不可問於仲尼之書肆也;(李軌註曰:賣書市也。

語林曰:"語林:王仲祖少三起,對鏡玩之曰:"王開山即生此子乎?"及酷貧,帽敗,自形美,乃入帽肆,就帽嫗戲之,乃得新帽。

○店(附)

《師說》曰:阮修,字玄子。常徒步,以百元懸杖,至酒店,則獨聲。

崔豹《古今註》曰:店,設也,設貨鬻物也。

○賣與買

《周禮-地官下》曰:"賣與買:全福,掌市之布,斂市之不售,貨滯於民,買其賈,事露於書,以待未時而買者。買者自其所至,皆指從其主,州民、郊民從其司,然後給之。

又曰:司徒,掌市井之治。以量成賈而征之,(儥,買也。 物有定價,則買者來。)以質劑終信而止訟,(質劑,即兩書壹註而不壹也。)以賈民禁虛而除詐,(賈民者,知物之虛實詐偽者也。)以刑禁刑,以刑去盜,以全福同貨,以全福取信。(同,謂民之貨不售為斂而買之,民無貨,則經子之)。凡同,師服,市師帥賈師並從,治其市府,掌其售事。(《儥儥,買也。丞相負責賄賂城中的貨物,包括百姓的牛馬、兵器、財寶等。凡賣貨者,以質代之。大市以質,小市以代理。(鄭司農曰:質劑,月平賈也。質,大賈;劑,小賈。宣曰:質劑者,為券書以藏之也)。

又曰:賈師者,凡國之買賣,各統領其屬而嗣掌其月。

《禮記-曲禮》曰:"君子雖貧,不以貧賤為貴:君子雖貧,不賣祭器。

《左傳-昭公元年》曰:"公在幹侯:公於幹侯。平子每歲賈馬,(賈,買也。公取還馬者,賣之,(賣其馬。

《史記》曰:子貢學於仲尼,退於魏,賣財於曹、魯。

《戰國策》:燕昭王見郭逵曰"齊國攻破燕國,是因為我國動亂。敢問如何為國報仇?"曰:"古者君以千金換千裏馬,三年不成。涓人求之,三月得千裏馬;馬死,五百金買其首。復以報王,王大怒,曰:'死馬尚市,況生馬乎?期年,千裏馬至者三。

《漢書》曰:漢興,取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業而饑,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民無得賣子者,上食蜀漢。天下既定,民無所蔽。(蘇林曰:無所遁形。)

又曰:衛青比學鬥胡,賦稅不足以奉勇士,有司請使民得買詹尼弗而贖禁錮之罪,請買官賞之,曰:"吳公珍妮弗",級七十萬。

又曰:":桑弘羊定級於京師,時天下委輸,工官控車之器,悉給大農。大農官盡籠天下之貨,貴者賣之,少者買之。故富商大賈皆死矣大利。(牟,取也。)

又曰:公余請願,欲使近臣從曹扈以上家,無私販賣。

又曰:中平元年,始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有差,公千萬,司五百萬。

《東觀漢記》曰:光武嘗與朱佑***買蜜和藥,上奏,即賜佑白米壹石,問之:"今憶與朕在長安時,**** 買蜜?"

又曰:"是也:郭舟從師長買繻入函谷關,乃慨然嘆息曰:"丹不乘使車,終不出關!"

又曰:司空宋弘昌俸,鹽鼓千斛,遣諸生迎取於河上,使黑之。鹽賤,諸生不售。弘怒使遣返。而其賤者皆鬻之,不與人爭。

謝承《後漢書》曰:靈帝數遊西苑,使後宮色女為之主,身為商人。

謝承《後漢書》曰:靈帝數遊戲西苑,使後宮彩女為宿,身為商人:張開,字公超,治《顏氏春秋》。家貧無業,嘗以驢車往郡賣藥,足給食者常歸家。

王隱《晉書》曰:劉詩,字子真,平原人。家貧,以繩作牛衣賣,以繩口誦。

《齊書》曰:朱文紀,字景達,吳興人,自賣以葬母。督謝氵笛令為儒,不就。

又曰:吳大誌,宜興人。嫂死,無葬,自賣十日客,以營棺。從祖兄敬夫婦於荒年略賣江北田十畝,貨贖之。

南史曰:會稽寒人陳氏三女,無男。祖父母八九十歲,老無所知。及篤疾,每不安室。遇饑荒,三女在西湖采靈芝,多日入城賣貨,未嘗失怠,鄉人稱為義門。

《北史》曰:戚長靖耽於史事,愛玩弄文字,若遇新書,勤加訪求,或有貨買,不問價格貴賤,必以期得之。

《晏子春秋》曰:靈公好女夫飾,國人皆服之。公作禁,曰:"女以男飾,裂其衣,斷其帶!"裂衣斷帶,相望不止。公問晏子,晏子對曰:"公役於內,而禁於外,猶懸牛首於門,鬻馬肉於市也。"公曰"善"。他讓他不能在國內任職。月不環,國人不服。

《韓子》曰:"韓子:楚人鬻珠於鄭,為木蘭之櫝,熏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奪以翡翠。鄭人買其匣,還其珠。可謂善賣匣,不善賣珠也。

又曰::宋之富賈有監止子者,與人爭買百金之璞,因佯失而毀之,負其百金,而管其毀,以得千溢。

又曰:諺曰:"傭從售悲而不售,士從譽辨而不信"。

又曰:諺曰:"傭從賣哀而不賣,士從譽辨而不信":田秀教其子田章曰:"主賣官爵,臣賣訣竅,故曰自立,不恃人也"。

淮南子曰:"郢人賣母:郢人有賣母,為買者請曰:"此母老矣,幸善食,無復苦矣"。此行大不平,欲為小義也。

《三輔決錄》曰:子孫五人,凡五門之人,今在河南西四十裏。馬氏兄弟五人,**** 居此,作五門客舍,因名。主賣豬,故民為之語曰:"朝於三公,下維二卿,五門藿香,但聞豚聲"。

《三輔黃圖》曰:始建四年,起名堂、排雍、長安三城,南北為市,惟槐數百棵為隊,無垣屋。諸生將此城月朔,各持其郡貨及書、傳、編鐘、器物而賣買,恩讓,或議於槐下。

《董卓傳》曰:呂布殺卓時,百姓相對歡舞,都賣家裏的珠環、衣服、床榻,買酒食,互相慶賀。長安酒肉為貴。

《漢武內傳》曰:帝先玉盤壹杖,乃西胡王所獻,帝甚愛之。後崩,遂以入槨。其年有人買於扶風郡城,帝時左右侍從知之,以告有司,詰之,雲:"見壹人在城中巷賣,責為三十匹,即雇人交直,實不知賣者姓名。"

皇甫謐《高士傳》曰:毛公、薛公,皆趙人也。戰國之亂,二人皆隱於邯鄲城。毛公隱為博徒,薛公隱於賣膠。

又曰:韓康,字伯修,京兆陵人。曾從名山采藥,賣於長安城中,三十余年不重價。當從婦人處購藥,康守價不與婦人同,婦人怒曰:"是韓伯虎耶?"是韓伯虎也!是不二價也!"康嘆曰"我本避名,今小女知之,藥何用之?"

蘇神紀曰:南陽宗定伯,少年夜行,遇壹鬼。鬼問:"為誰?"丁伯詐雲"吾鬼也"。於是****,結為夫妻去宛。行極艱苦,相與共之。問鬼曰:"恐何?"曰:"但不喜人唾我。"欲往宛城,而擔鬼於酒甕上,復往宛城,鬼化為羊。怕變,吐口水。這就是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晉後稷曰:成都王圍錦衣,城中魚肉無出,營巷賣死驢馬,雜賣死人肉。

車頻《秦書》曰:王莽攻鄴,慕容評拒猛,恒賣水兵,眾以為亂,猛因敗。

周景式《廬山記》曰:山有康皇廟,廟有銅馬,道人丁玄真取拋置溪中,經宿復還。丁賣與遠鄉,買者有疾,即送還,皆愈。

《神仙傳》曰:安喜生,瑯琊扶桑人,賣藥於海邊。秦始皇請見,語三日三夜,賜金玉數千萬。

《風俗通》曰:夜買起。謂城中糴者,當清旦而行,日中有換,暮時便罷無人。今夜糴,明癡不足也。凡晉不熱衷夜糴者。

《夫子》曰:靈帝榜門賣官,崔烈進錢五百萬取之司徒。

語林曰:蘇君新級,錢空,崔烈進錢五百萬取司徒:蘇峻新平,錢空,尚余千終粗習。王恭說:"國家雕敝,貢防不至。惟恐鬻練不售,吾當與諸賢使練役之。"不數日,鬻之,終以壹金。

應璩《新詩》曰:"府中廚子多,大小皆出售。 府中有庖廚,肉糜鹽鼓,無所不賣。

劉超《讓席》曰:"吾有純色牛壹套,連市,故不如意。廄外淫牛,牛色有任者,臣有正陌錢三萬,布五匹,乞買此牛。詔曰"監此不足賣用,宜賜之。然義和辭前後,不受賜者,今亦不受,可聽如開。"

○駔儈

《說文》曰:駔,馬儈也。

《漢書》曰:子貸錢千貫:子貸錢千貫,節駔儈。(孟康曰:節,節貴賤也。謂除估儈外,節之利比於家者千倍。師古曰:"竒,會合二易:駔儈,其先辛也。駔儈,音子即切;儈儈,音公外切)。

《後漢書》曰:"子言:吳漢,字子延,家貧,給事郡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死於漁陽。乏資,以販馬為業。

《續漢書》曰:平原王君公以明道,深明陰陽,懷德絕行,和光同塵,不為明操。王莽時,退竒牛自足,如叔嚴君平。

《搜神記》曰:羊公,字永伯,洛陽人,掮賣為業。性孝,父母終,葬無終山,故字也。

《晉令》曰:經紀賣者,皆當戴巾,白帖額,題經紀賣者及姓名,壹足著白履,壹足著黑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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