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廣義上講,食品檢驗是指研究和評價食品質量及其變化的壹門學科,它是以物理學、化學、生物化學的壹些基本理論和多種技術為基礎,按照制定的技術標準進行的、如國際和國家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對食品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和副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確保產品質量合格。食品檢驗的內容包括食品的感官檢驗,食品中營養成分、添加劑和有害物質的檢驗。食品檢驗員實際上就是負責食品檢驗的人員。食品檢驗工作者應掌握的基本知識有:(1)法定計量單位和常用法定計量單位量的知識;(2)誤差和數據處理的基本概念;(3)實驗室用電常識;(4)食品檢驗基本知識;(5)化學基本知識;(6)微生物檢驗基本知識;(7)實驗室安全防護知識;(8)食品衛生基礎知識;(9)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向用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向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訂餐。並按照要求對所訂食品進行查驗。供餐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