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倫特羅 “瘦肉精”前傳:哮喘藥如何變成飼料添加劑。 雙匯“瘦肉精”事件的影響正不斷升級。3月21日,國務院聯合工作組赴河南督促案件查辦,要求徹查“瘦肉精”案件,追究事故責任。“瘦肉精”最初發明者——兩位美國科學家在30年前壹定沒有想到,他們為提高豬的瘦肉率而打開的潘多拉魔盒,竟然在遙遠的中國散布“邪惡”。據不完全統計,從1999年到2005年,中國國內***有2455人因食用“瘦肉精”豬肉中毒。其中包括2001年l月浙江余杭市59人“瘦肉精”中毒,2001年11月廣東河源市484人“瘦肉精”中毒等重大事件。萬幸的是,目前尚無因“瘦肉精”中毒致死的報道。然而,壹名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還沒有針對鹽酸克倫特羅(Clenbuterol,“瘦肉精”中最普遍的壹種)中毒的特效治療方法。從起初中國農業部支持研發,到後來成為違禁品遭禁用——克倫特羅這種治療哮喘的藥物,為何變成了豬的飼料添加劑?而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後,“瘦肉精”為何仍然屢禁不絕? 多頭管理亂局 目前有跡可查的最早銷售克倫特羅的公司,是浙江某公司。該公司的創辦者陳某是壹名浙江大學的畢業生。陳某曾向媒體坦言,當初銷售克倫特羅曾是壹件“很光榮的事情,因為國家在推廣”。有知情者稱,當年該公司生產的“瘦肉精”主要集中向湖南、湖北銷售推廣,這兩地的豬肉則大量銷往廣東。1998年春,上海農昊生物技術研究所楊再教授到廣州出差,其時正好發生了壹起內地運往香港的豬肉引發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楊再調查得知,這批豬肉正是產自湖南。這是國內有據可查的第壹宗“瘦肉精”中毒事件。此前,國外頻發的中毒事件令農業部對克倫特羅做出了禁令。但克倫特羅被禁用後,並未消失在養殖產業中,高利潤的誘惑令其壹直存在至今。楊再教授介紹,“瘦肉精”目前已成為較成熟的地下產業,其流通渠道有二:壹是流向具有特定藥物生產批文的正規藥廠,二是流向壹些藥品中介公司,這類公司只要具備相應的證件和授權,就能夠購買到制作“瘦肉精”的原料。作為壹種興奮劑,我國《反興奮劑條例》對克倫特羅的生產、銷售作出嚴格規定:生產企業只能向醫療機構、符合規定並被批準的藥品批發企業和其他同類生產企業供應產品。正規渠道被封死後,那些謀求非法使用“瘦肉精”的飼料、養殖企業只能將目光投向非法渠道。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壹名技術人員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克倫特羅合成工藝並不復雜,壹般的小型化工廠即可生產”。但目前法律對販賣“瘦肉精”的處罰多是罰款為主,直到2003年,浙江桐鄉人曹雪生因銷售違禁藥品,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其中就包括克倫特羅近3000公斤。楊再教授介紹,在壹些違法商販手中,“瘦肉精”原粉被石灰粉稀釋後,換上簡單的包裝,規格為10g每包,每包含原粉1g,這些小包裝被轉給下壹級經銷商,壹般最後僅賣給熟悉的養殖戶。而沒有“瘦肉精”貨源的養殖戶則“獨辟蹊徑”,2005年6月時,在國家嚴打“瘦肉精”的形勢下,竟然有養豬戶直接買哮喘藥餵豬。 “瘦肉精”屢禁不絕的原因之壹,是現實執法中的多頭管理格局。在整個產業鏈條中,養殖、飼料歸農業部門管理,而克倫特羅出自藥品生產企業或化工企業,是由藥監、質檢和工商部門負責。壹名醫藥領域專家告訴記者,《藥品管理法》管理生產克倫特羅企業的行為,但克倫特羅作為壹種可以合法生產的興奮劑,限制它的流通難度極大。壹名基層農業部門工作人員抱怨說,“盡管農業部不時拉網式地檢查飼料添加劑,但化工廠卻是我們檢查的死角。面對上門檢查,化工廠通常不給我們進門,稱自己有營業執照,合法經營,而農業部門沒有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