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煉:
1.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入桓返桓需攜帶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對中高風險地區的擬入桓返桓人員,提前勸阻、引導暫緩入桓返桓;
3.入桓返桓人員要提前3天向社區報備,並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原文如下:
壹、嚴格人員出行管理和提前報備。
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入桓返桓需攜帶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中高風險地區的擬入桓返桓人員,提前勸阻、引導暫緩入桓返桓;其他低風險區人員入桓返桓需持有健康碼綠碼。公務接待活動中,提前告知來訪人員我縣的防疫政策,詳細了解擬來訪人員的14天行程軌跡。各單位暫不接待疫情重點地區的旅行團,並且不組織到疫情重點地區旅行。
二、進壹步加強村居社會隨訪。
各鎮統籌組織公安民警、醫護人員以及網格員、村居幹部等社會資源,深入村居、農戶家庭、農村集貿市場等,廣泛宣傳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知識,詳細排查登記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入境回國人員等重點人員信息,及時跟進做好核酸檢測和居家隔離、健康監測等管理措施。教育引導城鄉結合部的村民、外來務工人員高度警惕涉外酒店、冷鏈物流倉儲場所附近的廢棄物品及物品外包裝的處理,嚴防通過此類媒介傳播疫情。
三、分類做好入桓返桓人員健康檢測。
入桓返桓人員要提前3天向社區報備,並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桓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並在返桓後第7天和第14天分別做壹次核酸檢測。返桓不滿14天的,以實際返桓時間落實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要求。對14天內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抵達後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7+14”和“5+1”,即7天居家隔離和14天健康監測,返回後立即進行2次核酸,第7天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別做1次核酸檢測。對聯防聯控與社會穩定組推送下發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要第壹時間開展追蹤隨訪,嚴格按規定落實隔離檢測,對推送的其他重點人員按壹般接觸者進行管理。
四、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管理。
對於實行居家隔離和健康管理的人員,所在社區要落實專人負責,分類管控。做到單人單間居住,不出門不出戶,與其***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保持壹定距離,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及家庭環境消毒。健康監測期間,不出入公***場所,不乘坐公***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每天早、晚進行壹次體溫測量,並報告健康情況。壹旦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向社區和縣疾控中心報告並送醫療機構診治排查。
五、嚴密防控措施。
嚴格防控制度,科學精準有效防控,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定組織會議活動,提倡減少聚餐活動,提倡不組織、不參加10人以上的聚餐活動;各鎮防控措施不得層層加碼,對不符合防控規定的要立即整改糾正。充分發揮鎮、村居兩級網格化防控體系作用,組織村居幹部、網格員、基層衛健人員等隨訪力量,不間斷開展外來人員排查、清查,及時登記重點地區入桓返桓人員信息,分類做好核酸檢測等工作;督促社區、各類用人單位、酒店賓館等落實入桓返桓人員核酸檢測證明查驗和信息登記報告義務,不漏壹人納入當地疫情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