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出市政策:
低危區人員離開鄭州需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本市感染者7日內無須前往本市,外出途中做好個人防護,註意目的地、途經地疫情動態。
鄭州市報告規定:
返回鄭州必須提前3天報告
需要返回鄭州的人員(包括省外進入鄭州的貨車和旅客),必須提前3天按以下任壹方式報告:
方式:登錄
方式二:登錄 "豫事辦 "APP-來(回)豫報備系統報備;
方式三:登錄 "支付寶
方式四:登錄 "豫事辦 "APP-來(回)豫報備系統報備:登錄 "支付寶 "APP-渝事辦-來(回)渝報備系統報備;
方式四:聯系居住地社區、所在單位(學校)或受理單位報備。)或受理單位進行舉報。
在鄭州加強核酸檢測:
省內來(返)鄭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到達鄭州24小時內主動核酸檢測1次。
到達鄭州後,省外人員需配合查驗 "兩碼壹證"(48小時核酸檢測合格證、健康碼、行程碼),首次在交通站點(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服務站等)免費查驗。"落地查",當場查驗,無需等待核酸檢測結果,返回居住地後實行三天雙查管理措施。
疫情高發區來(回)鄭人員按照相關管控措施實施管控。
進入鄭州後,按照鄭州市常態化核酸檢測頻率進行核酸檢測。
隔離規定:
對高風險區所在街道(鄉鎮)來(回)鄭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
對中風險區所在街道(鄉鎮)來(返)鄭人員,實行居家隔離7天。
對低危區所在縣(市、區)來(返)鄭人員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