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藥店需要三個人的藥師證,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等。其中必須要有1人是藥師或者是中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若是能有執業藥師或者從業藥師則更佳。同時所有藥店從業人員都要獲得《藥店從業人員上崗證》。
2、有了藥師證即可去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
經營場所。要在合適的位置有合適開藥店的店面,店面情況要向藥監局報請藥店籌建申請,由藥監局派人查看,若是符合要求就會發送同意籌建的批文。然後就可以去醫藥公司詢價,壓貨。
3、店鋪裝修,如果是在城裏的話,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如果是鄉下的話,倉庫可以沒有,但是場地面積要在20平米以上,同時店面也要進行適當裝修,墻壁平整無灰塵,地面要安裝地板磚或者木地板。藥店內還要有齊全的硬件設施,比如空調,比如電腦,比如貨架,比如櫃臺等等。正常的話3個月就可以開始營業。
4、開藥店需要有的經營牌照包括: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甚至還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這壹系列的文件資料如何辦理、辦理需要的其他文件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工商部門。另外,每個地區的審核也許會不壹樣。如果證件齊全就可以開店營業了,藥材藥品可以從專業的公司進貨。而且新開的藥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壹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
5、資金儲備。開藥店需要的條件裏面也需要包含經濟實力壹向,壹般壹家規模不小的藥店需要的資金投入數目也不低,至少在四五十萬元以上。
:開藥店需要什麽條件:
(壹)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