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實行分類管理:
(1)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2)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據此規定,開辦壹家化工廠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開辦酒樓按區域敏感性和營業面積,編制報告表或登記表。
擴展資料:
對於企業來說,有三種情況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1、當新企業成立時,根據企業應使用的性質決定是否及如何進行環評;
2、當企業有新的改造、擴建項目需要到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需進行環境保護預審批;
3、企業在上市前,還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獲得環境保護合規證書。
環評所需資料:
首先,向當地環保局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審批申請,然後選擇有資質的環評單位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當然,也可以先選擇壹個有資質的環評單位,然後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審批申請。
環評單位編制環評報告後,報環境影響技術評價單位評價,修改完善後報環保局批準。環境保護局會在規定的期限內,就是否批準建設或者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是否需要采取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審批。獲得批準後,完成整個環境影響評價過程。工程竣工後,環保局應當在試運行期內3個月內申請環境保護驗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