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MPa,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10 t/h,為重大危險源。壹般電廠的主鍋爐符合重大危險源標準。新建項目設置壹臺燃油鍋爐,為除氧器、空氣加熱器、燃料霧化、輔助蒸汽等提供蒸汽。機組啟動時,壹般間歇使用3 ~ 5年。有的符合這個標準,有的不符合,需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盤山電廠2×500MW進口超臨界機組配備4臺50t/h進口啟動鍋爐,蒸汽壓力3.9MPa,溫度440℃,是重大危險源。但150MW機組啟動鍋爐蒸汽參數壓力1.25MPa,溫度300 ~ 350℃,容量10t/h左右,不屬於重大危險源。1993 3月10日,浙江省寧波市北侖港電廠1號機組發生壹起大型鍋爐爐膛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8人重傷,16人受傷。2004年9月23日,新興鑄管有限公司在建電廠項目發生燃氣鍋爐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8人受傷。2.2點火輕柴油灌區重大危險源辨識鍋爐點火和助燃用的輕柴油閃點高,不在GBL 85(“GB 252-2000”將10號、5號、0號、-10號和-20號等五個牌號的輕柴油閃點指標由原來的≥65℃改為≥55℃)。但根據安監協[2004]56號文件規定,儲罐區(儲罐)儲存的易燃液體,如煤油、松節油、丁醚等。,如果在28℃時閃點低於60℃且儲存量超過100 t,構成重大危險源。輕柴油的閃點在這個範圍內。在2×135MW機組項目中,壹般設置2×500m3儲罐,在2×300MW機組項目中,設置2×1000m3儲罐,在火力發電廠中儲量較大。因此,點火油罐應列為重大危險源管理。2005年5月13日,新疆紅雁池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廠房內油罐發生劇烈爆炸,隨即引發火災。事故是由於現場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造成的。爆炸造成5人死亡,1人重傷,電廠損失慘重。2.3水-氫-氫冷卻的發電廠儲氫罐(組)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於發電機,設置制氫站,為冷卻發電機繞組和鐵芯提供氫氣。如果發電機為風冷或雙水內冷,則不提供制氫站。氫氣是無色無味的氣體,密度為0.0899g/l,沸點為-252.8℃,自燃點為572℃,爆炸極限為4.0%~74.4%。氫在室溫下是惰性的,但易燃。以壹臺300MW機組的典型設計為例,壹般制氫站的制氫流量為Q = 10 nm3/h,壓力為3.2MPa,四個儲氫罐每壹個的容積為V = V=13.9m3,根據安監協[2004]56號文件,若乙炔、氫氣、液化石油氣等可燃氣體爆炸極限低於10%,若儲存儲罐儲存55.6立方米3.2兆帕的氫氣。換算後,氫氣的計算量約為0.16t,不屬於重大危險源。但同壹文件規定,壓力容器(組)內貯存的可燃介質,最大工作壓力≥0.1MPa,PV≥PV≥100 MPa×m3,則構成重大危險源。電廠儲氫罐為177.92 MPa×m3≥100 MPa×m3,應為重大危險源。因此,儲氫罐(組)應列為重大危險源管理。1989年9月7日,天津楊柳青電廠發生氫氣罐爆炸事故。在3號發電機充氫過程中,1號制氫設備氫氧側壓力調節器卡死,導致氧氣逸入氫氣,1號氫氣罐內氫氧混合氣達到爆炸極限。在服務員開門的瞬間,氫氣壓差大(0.4MPa),流速快(初始流速可達幾百米每秒),擾動了鐵銹摩擦發熱,引爆了65438。2.4貯灰場重大危險源辨識
燃煤電廠生產過程中不斷產生大量的灰渣。為防止灰渣排入河流造成環境汙染,新建、擴建、改建燃煤電廠必須同步建設貯灰場,儲存燃煤電廠排放的粉煤灰和爐渣。壹般來說,電廠灰屬於三類廢渣,毒性不大。設計灰場時,必須對灰渣和灰水中微量重金屬元素及其他有害物質的含量進行分析測試,並采取措施防止粉塵飛揚和灰水排放汙染河水。根據安監協調[2004]56號文件,滿庫容≥ 1萬m3或壩高≥30 m的尾礦庫屬於重大危險源。貯灰場屬於尾礦庫的壹種,其庫容壹般較大。例如,壹個裝機容量為600MW的電廠,每年排放的灰渣超過30×104t,其設計容量壹般大於300 ×104 m3,應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景德鎮電廠1983、榆樹川電廠1985、戶縣電廠、習水電廠潰壩事故均造成嚴重損失和人員傷亡。壹些電廠位於人口密集區,壹旦灰場潰壩,後果將不堪設想。2006年6月上旬,貴州黔桂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和吉林延邊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先後發生兩起電廠灰庫泄漏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環境汙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2004年12月25日的文件發出通知。安監總局2006141,並明確灰庫是尾礦庫的壹種類型,是重大危險源。應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管理,嚴格執行灰庫安全生產許可制度。3.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評估和監控,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要求,做好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工作,加強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重大危險源監控。《關於進壹步加強和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司發〔2004〕127號)要求,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進壹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技術指導和政策引導,強化監督檢查,發揮相關中介機構和科研單位在技術支持和服務方面的優勢,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關於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發〔2005〕62號)指出,企業是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管理和監控的主體,在重大危險源管理和監控中負有重要責任。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指導和督促企業做好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文件提出了登記備案、保證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落實責任、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檢測檢驗、事故隱患和缺陷整改、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完善監控管理手段等十項具體要求。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國家壹系列法律法規和文件明確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要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事故演練。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或評估,並根據辨識、評價或評估結果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事故應急救援的基礎和出發點。對已識別的重大危險源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預測重大事故的狀態和損失程度以及對周邊地區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要求包括:落實事故預防措施、應急處理程序和
方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等方面的規定。在編制或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具體描述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的措施。基本要求是:具體描述可能發生的事故和緊急情況及其後果。確定緊急時期負責人和所有人員的職責。確定在緊急情況下扮演特殊角色的人員(如消防員、急救人員和處理危險情況的人員)的責任、權限和義務。指定疏散程序。確定危險材料的標識和位置,以及處理這些材料的緊急措施。與外部應急機構(消防部門、醫院等)建立聯系。).定期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保險機構和周邊企業溝通。做好重要記錄和設備的保護工作(如裝置布局、危險品數據、聯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