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皮彎件:
1、依法設立的藥品連鎖零售企業;
2、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證》的網站已獲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證》;
3、具有健全的網絡與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的能力、設施和設備,檔案室;
5、具備腔悔網上咨詢、網上查詢、生成定單、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系統(簡稱網上商城);
6、對上網交易的品種有完整的管理制度與措施;
7、具有與上網交易的品種相適應的藥品配送系統;
8、具有兩名執業藥師負責網上實時咨詢,並有保存完整咨詢內容的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理制度;
9、從事醫療器械交易服務,應當配備擁有醫療器械相關專業學歷、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的專職專業人員至少1名。
擴展資料:
申請開辦網上藥店需提燃圓悶交的材料有: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第十條 申請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應當填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壹制發的《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申請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獲準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許可證復印件;
2、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3、保證交易用戶與交易藥品合法、真實、安全的管理措施;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保障網絡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6、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7、儀器設備匯總表;
8、擬開展的基本業務流程說明及相關材料;
9、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和企業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