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品(不允許通過海關)
*違反國家憲法、擾亂公共秩序、不道德的書籍、照片、錄像、影片、LD、CD、CD-ROM等物品。
*泄露政府機密和間諜文章
*偽造、變造或假造的貨幣、紙幣、鈔票、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限制物品
*槍支、刀劍、火藥等武器(包括仿制品和裝飾品)、爆炸物和有毒物品。
需要進出口槍支和火藥的人必須獲得當地警察局長的許可。
*受麻醉藥品管理相關法律限制的麻醉藥品、神經藥物、大麻及其他含有鴉片和可卡因的相關物品。
-需要衛生、福利和家庭部長的許可。
面臨滅絕危機的野生動植物,CITES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
-老虎、豹子、大象、鴕鳥、遊隼、貓頭鷹、眼鏡蛇、烏龜、鱷魚、鱘魚、珊瑚、蘭花、仙草、蘆薈及其標本、皮草、象牙、手袋、錢包和飾品。
-熊膽、麝香等動物中藥和藥品。
-木香、狗脊、天麻等。以及草藥或由草藥制成的藥物。
*超過相當於65,438美元+0,000的金額的外國支付手段(本票、匯票和信用證除外)、韓國貨幣(韓元)和以韓元表示的旅行支票(出入境時需要報關)。
*銀行支票、支票、郵局支票等。
*貴金屬(日常使用的金戒指、金項鏈除外)和有價證券(限制進出境的物品)
*文化財產(違禁物品)
*水產養殖法相關規定中的物品和水生動植物移植審批(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可能影響韓國水資源和育苗保護的文章。
-被指定為自然遺跡的物種
*廢棄物品的國際轉移和相關法律中的物品處置(限制出入境的物品)
*植物、水果、蔬菜、農林產品(限制進出境的物品)
*動物(包括肉、皮、毛)和畜產品(限制進境物品)
飛機上禁止攜帶的物品。
保護飛機航行安全和乘客生命財產安全。
為保護航空器的航行安全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禁止在航空器內攜帶物品。飛機上所有旅客攜帶的物品中,禁止攜帶和攜帶物品。攜帶和攜帶航空器內嚴禁攜帶的物品時,將沒收相關物品,禁止帶入航空器。如有犯罪嫌疑,將移交警方處罰。
尖銳和危險物品
所有尖銳物品(指甲鉗、瑞士軍刀、剪刀、文具刀等。)不準帶進機艙。壹些禁止帶入機艙的物品可以向相應的航空公司申請托運。
液體、膠水、氣溶膠
從2007年3月1日起,從韓國各機場出發的所有國際航班(包括中途停留和中轉航班)的旅客不允許攜帶液體、粘合劑和氣溶膠進入機艙,機艙內有檢測裝置。
許可容量:容量不得超過100毫升(ml)(每位旅客每次只允許攜帶1個密封透明塑料袋,容量不得超過1升(L))。
* 1升(L)密封塑料袋可在機場內的便利店、藥店、書店等場所購買。
帶入機器的條件:
可帶入機器的塑料袋包裝示例-容器應放在1升(L)的透明密封塑料袋中。
-放入約20cm X 20cm的透明密封塑料袋中,密封。
-塑料袋除非完全密封,否則不允許登機。
-安檢前將其與其他行李分開,並出示給檢查人員。
免稅商品
安檢後在機場免稅店購買或從市區免稅店購買後在機場免稅店領取的液體、凝膠、氣霧劑(包括酒類、化妝品),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帶入飛機。
-物品包裝在免稅商店提供的透明密封袋或以國際標準方式制造的防偽袋中。
-在到達最終目的地之前保持不開封。
-購買免稅商品的發票,當發票在安檢袋內或貼在安檢袋上時,可以無限量帶入機艙。
免稅店在購買免稅商品時會提供安全袋。因為各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