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 職能介紹 深圳市藥品監督執法監察大隊 承擔組織協調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的稽查執法、案件辦理等工作,牽頭查處大要案及跨區域案件。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 壹、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制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采集工作。 六、承辦市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 壹、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制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采集工作。 六、在轄區內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開展對轄區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在區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轄區內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七、承辦市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龍崗分局 壹、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制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采集工作。 六、在轄區內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開展對轄區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在區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轄區內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七、承辦市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藥品檢驗所(加掛“深圳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牌子) 壹、承擔核定的藥品抽樣任務。 二、承擔藥品標準的制定、修訂和藥品新產品、醫院新制劑的質量技術復核工作。 三、開展藥品檢驗、藥品質量等有關方面的科研工作。 四、指導本市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技術工作;協助解決技術疑難問題,培訓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 五、醫療器械、藥用包裝材料質量的檢驗和委托檢驗。 深圳市藥品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加掛“深圳市藥品醫療器械評價中心”牌子) 壹、負責全市藥品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技能鑒定、資質檔案管理; 二、承擔已上市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 三、監測藥品、醫療器械的不良反應; 四、評估新藥品、醫療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 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信息咨詢服務; 六、承辦市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