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由經營者簽名;
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和臺灣居民、臺灣農民個體申請書不填寫 "經營者 "壹欄,而應填寫《個體工商戶(港澳居民)登記表》和《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臺灣農民)登記表》作為替代。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應註明經營場所面積和從業人數。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登記的,應當以主持登記的經營者為經營者,並由《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表》經營者簽名欄內所有參加登記的家庭成員簽名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的親屬關系證明;提交其他參與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將其姓名、身份證號碼存檔。
3、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4、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租賃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不能提交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應當提交租賃協議;不能提交產權證明的經營場所,可以提交市場主辦單位、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同意在該經營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允許使用證明原件等。地方人民政府對經營場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