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到期未申請延續的,將有以下處罰:
1,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違法生產經營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3、貨值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修正)。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取得營業執照等法律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為申請人。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投標單位的食堂,申請人應當是《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中載明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