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員或被委托人到所屬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2、下載並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進行實名認證;3、在APP中查詢異地就醫備案操作指南,並根據提示完成備案申請;4、在“備案記錄”中查詢備案結果及詳情;5、查詢全國範圍內已開通跨省住院和門診費用直接結算的定點醫藥機構;6、查詢異地就醫費用明細;7、備案成功後,可在備案的就醫地定點醫院直接結算醫療費用。未辦理備案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費用,需自費後回參保地手工報銷。
社保的異地就醫備案:
1、備案申請:參保人需向參保地的社保機構提交異地就醫備案申請;
2、提交材料:提供身份證、社保卡、醫療證明等相關材料;
3、審核流程:社保機構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4、備案登記:審核通過後,社保機構將參保人的信息進行備案登記;
5、備案結果:參保人獲得備案結果,通常包括備案憑證或備案號。
綜上所述,北京異地就醫備案流程包括到社保機構辦理備案、使用“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完成實名認證和備案申請、查詢備案結果和定點醫療機構、查看費用明細,並在備案成功後享受定點醫院的直接結算服務,而未備案或在非定點機構就醫則須自費後進行手工報銷,確保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時的費用得到妥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