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會計分錄寫法如下:
1、企業銷售產品的時候,應該確認對應的收入和銷項稅額,其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收票據等。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做完確認收入的分錄,同時需要結轉所銷售的產品對應的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3、收到貨款,當企業不采用直接銷售方式,應當在收到銀行存款時,沖減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
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4、計提消費稅,如果銷售的產品是應稅消費品應計提消費稅:
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帳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壹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為了保證賬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壹借多貸或壹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