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區(簡稱FTZ)是指在貿易和投資方面比世貿組織相關規定更優惠的貿易安排。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海關外劃出特定區域,允許外國商品自由進出,不征收關稅。本質上,它是壹個采用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對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形成深化改革新動力、擴大開放新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幹措施
1.加大對港澳投資開放力度。
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將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下放至自貿試驗區。
2.放開法定檢驗的國際註冊。
在自貿試驗區推進國際註冊法定檢驗自由化,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允許依法批準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對國際註冊船舶實施法定檢驗。
3、開展進口貿易創新。
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培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綜合運用提高便利化水平、創新貿易模式、提升公共服務等多種手段,推動進口領域監管體系、商業模式、配套服務等多方面創新。
4.釋放新貿易方式的潛力。
支持自貿試驗區離岸貿易發展,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不造成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前提下,研究論證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相關政策。
支持銀行探索離岸轉售交易真實性管理創新,按照展業原則提高基於客戶信用分類和業務模式的審核效率,為企業開展真實合規的離岸貿易業務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提高貿易結算便利化水平。
5.推進“兩頭在外”的保稅維修業務
出臺保稅維修相關管理規定。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開展保稅維修業務。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對維護項目進行綜合評估並自主支持,對支持項目的監管承擔主體責任。
6.提高進口醫藥產品的便利性。
允許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部分藥品和醫療器械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支持符合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首次增設進口藥品和生物制品的口岸。
7.推進開放渠道建設。
在對外航權談判中,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城市的國際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從本市向第三國承運客貨服務,積極推薦和引導申請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航空公司執飛該機場。
8、加快多式聯運“壹單制”
運管部門支持自貿試驗區多式聯運“壹單制”改革,鼓勵自貿試驗區制定和實施標準化多式聯運運單等單證。
加快全國多式聯運信息系統建設,率先實現鐵路和港口信息互聯互通,進壹步明確多式聯運參與各方的數據標準、交換規則和責任。
在國內陸鐵聯運中率先使用標準化單證,並逐步向內陸水運、陸運多式聯運延伸,做好與空運、海運單的銜接,實現陸海空多式聯運運單的統壹。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自貿試驗區
金華市人民政府-什麽是自貿試驗區?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國務院發文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