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特殊病種範圍門診特殊病種範圍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腫瘤放化療及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按照民政有關限定,下列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全市農村五保供養人員;全市城鄉特困救助人員;經市、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協商推進小組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享受物價補貼的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成員。
2、醫療救助指南中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的住院和門診特定醫療費用,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比例為60%,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為80%。
3、對因重大疾病住院造成醫療負擔過重的醫療救助人數、優撫對象及其他相關人員,每半年救助壹次。二、意外傷殘:因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傷殘的,視具體情況予以壹次性補助,具體認定標準為傷殘等級為4級的,補助2萬元;傷殘等級為3級的,補助2.5萬元;傷殘等級為2級的,補助3萬元;傷殘等級為1級的,補助3.5萬元。三是意外死亡:因意外事故喪失生命的,壹次性補助5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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