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停止接觸毒物。
當毒物從呼吸道或皮膚侵入時,應立即將病人撤離中毒現場,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立即脫下被汙染的衣服,清洗接觸部位的皮膚。從胃腸道攝入的毒物應立即停止。
(二)清除體內未被吸收的毒物。
1.嘔吐。口服毒藥的病人,只要神誌清醒,就要進行催吐治療,使胃中的大部分毒物排出,減少毒物的吸收。
嘔吐法
(1)探咽催吐是用壓舌板、筷子或手指觸碰咽弓和咽後壁,使其嘔吐。這種方法簡單有效。
(2)常用的催吐藥物有土根糖漿和阿撲嗎啡。吐
根糖漿的催吐劑量為:成人口服30ml,必要時半小時可重復壹次。6個月內的嬰兒不需要這種藥物。使用該藥催吐時,應準確控制劑量。阿撲嗎啡有確切的催吐作用。用於不能口服催吐劑的患者。成人皮下註射3 ~ 5 mg,兒童、體弱病人、休克及昏迷者禁用。
註意事項:以下情況不需要催吐法:(1)強酸,強酸中毒。
(2)患者無嘔吐反射。
(3)昏迷和驚厥患者。
(4)服用阿片類和抗驚厥類藥物中毒,由於抑制嘔吐中樞,不能達到催吐的目的。
(5)患有嚴重心臟病、動脈瘤、食管靜脈曲張和潰瘍疾病的患者不應催吐。
(6)孕婦慎用。
嘔吐時病人的姿勢:嘔吐時,病人應左側臥,頭低,臀部微擡;兒童應俯臥,頭部略高於臀部,以防嘔吐物吸入氣管引起窒息或肺炎。
2.洗胃是攝入毒物後消除毒物的最重要方法,應盡早實施。
洗胃時機:壹般應在攝入毒物後4 ~ 6小時內進行。有些毒藥,如鎮靜劑和麻醉劑,會在胃裏停留很長時間;有機磷農藥攝入12小時後胃內仍有毒物殘留。所以洗胃時間取決於毒物的性質。洗胃的早晚,胃裏的毒物是否徹底洗出來,與中毒患者搶救的成功與否有很大關系。
洗胃:在未查出中毒原因時,用生理鹽水洗胃。濃度為0.45%(1/2張生理鹽水),避免清水過量引起水中毒。當毒物類型明確時,應使用相應的解毒劑進行洗胃。洗胃液的壹般溫度為25℃ ~ 27℃。用量:成人300 ~ 500 ml,兒童10 ~ 20 ml/kg,反復多次洗胃,直至胃內容物全部清除。
洗胃法
(1)胃管法常用的胃管有22號(0.7cm)~ 31號(1.1cm),根據需要盡量使用較粗的管子為宜,胃管壹端有漏鬥。洗胃前將胃管置入胃內40 ~ 50 cm(從鼻根至劍突),前端塗潤滑油(石蠟油或植物油)。為了證明胃管是否誤入氣管,可以將胃管的壹端放入壹杯水中。如果出現氣泡,證明胃管不在胃裏,誤入了氣管。或者用針管從胃管註入適量空氣,將聽診器放在劍突下的胃部區域進行聽診。如果能聽到氣流的“咕嚕”聲,證明胃管確實在胃裏。將患者向左傾斜,頭部低於腹部,以防止液體進入氣管。取出胃內容物進行檢查,盡可能排盡,然後擡高胃管漏鬥端,緩慢註入300~500ml洗胃液,昏迷患者劑量為100 ~ 300ml,兒童劑量為10 ~ 20ml/kg,反復進行,直至液體流出液變得清澈無味。洗胃時要嚴格控制註射量與流出量相等,避免胃內液體增多,被迫進入腸道,毒物也可進入腸道或引起水中毒。還有壹個風險就是胃壁會因為胃內液體增多而過度擴張,導致胃破裂。
(2)灌註洗胃法將胃管插入後,用註射器將胃內的毒物抽出,以備檢查,然後在床面下方放置壹個三通管,壹端與帶刻度的輸液瓶連接,壹端與胃管連接,另壹端與橡膠管連接,作為排出洗胃液的通道。
每次洗胃液的量和反復清洗的程度,註意沖洗量和排出量相同。(與胃管法相同)
(3)註射器抽吸洗胃法使用壹根沒有的鼻飼管。16 ~ 18號經鼻腔進入胃內,其插入要求與胃管法相同。用500ml註射器註射洗胃液,每次劑量100 ~ 300 ml,小兒應減量。然後取出重復,要求徹底洗胃。這種方法多用於休克和極度虛弱的病人。(4)電動洗胃機洗胃方法電動洗胃機有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兩種。電動洗胃機插胃管的方法和胃管法壹樣,需要幾個人操作。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控制註入量與實際註入量壹致;調整好正負壓,不要讓負壓過高,也不要讓註射壓力過高。
需要註意的事項
(1)當昏迷病人必須洗胃時,應采用註射器抽吸洗胃法,病人應低著頭,高著腳。防止嘔吐物進入氣管。
(2)首先搶救休克患者,維持收縮壓在12 ~ 13 kPa(90 ~ 100 mmHg),然後用註射器抽吸法進行洗胃。
(3)洗胃的同時,應應用特殊解毒劑和對癥治療。洗胃後,將活性炭或解毒劑註入胃管。
(4)強酸強堿中毒,服用後深度昏迷30分鐘以上者禁止洗胃。
(5)休克患者洗胃時應小心。
(6)如果誤食大量毒物,且病情嚴重,胃管插入胃內有困難,毒物殘留,可考慮剖腹洗胃。
(7)密切觀察洗胃後的並發癥,如有及時處理。
3.腸道的導瀉和灌洗許多毒物進入腸道後可被小腸或大腸吸收。因此,除了催吐洗胃外,還應采用導瀉洗腸的方法,盡快清除已進入腸道的毒物。
1)宣泄法
(1)硫酸鎂:成人劑量為15 ~ 20g,兒童劑量為250mg/kg,口服劑量為10%。
(2)硫酸鈉:成人15 ~ 20g,兒童250mg/kg,口服10%溶液。
(3)甘露醇和山梨醇:成人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250ml,兒童2ml/kg,洗胃後經胃管輸註。
2)導瀉的註意事項
(1當毒物引起嚴重腹瀉時,不必再進行導瀉。
(2)年老體弱者慎用。
3)洗腸法:此法用於誤食毒物,已用瀉藥解毒數小時,但瀉藥尚未生效的病人。這種方法特別適用於抑制腸道蠕動的藥物(如巴比妥類藥物)和重金屬引起的中毒。
(1)1%鹽水、肥皂水或活性炭懸液加入灌洗液中進行腸道灌洗,使其被毒物吸收後排出。
(2)小腸內存在的毒物,應在Y形管內用大量液體持續沖洗。
4.去除皮膚和粘膜上的毒物
(1)盡快清除皮膚和粘膜上的毒物,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服,並用溫水(25 ~ 37℃)迅速沖洗被汙染的皮膚。避免使用37℃以上的熱水。
(2)先把黏膜傷口上的毒吸出來,再用大量清水沖洗。
(3)被強酸強堿燒傷的皮膚要用大量清水沖洗10分鐘以上。如果強酸灼傷局部,用2%碳酸氫鈉、1%氨水或肥皂水中和,然後用清水沖洗;被強堿燒傷的人用清水沖洗後,用弱酸(1%醋酸)部分中和,再用清水沖洗。清水沖洗前禁止使用中和方法,以免引起化學反應發熱,增加傷害。
(4)在用清水沖洗之前,應使用幹燥的軟布或軟刷徹底清除生石灰造成的燒傷。用加壓水沖洗掉剩余的顆粒。
5.眼睛汙染中有毒物質的處理。如果有毒物質汙染了眼睛,壹定要用清水快速沖洗5分鐘以上;洗之前不要用解藥,因為解藥和毒藥反應放出熱量,會加重傷害。用生理鹽水或無菌水沖洗5分鐘,必要時轉眼科進壹步診治。
6.呼吸道吸入性中毒的處理當呼吸道吸入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病人移至空氣中,以避免中毒傷害。必要時給予吸氧、高壓氧甚至正壓呼吸機或人工呼吸。
(三)促進被吸收毒物的排泄
1.利尿解毒,大部分毒物進入體內後通過腎臟排出體外,所以加強利尿是排出毒物的重要措施。
靜脈註射用(1)50%葡萄糖40 ~ 60毫升,維生素C 500 ~ 1000毫克。
(2)多喝水(或濃茶或飲料),服用利尿劑。也可以註射20 mg ~ 40 mg尿液,促進尿液排泄。
(3)靜脈滴註甘露醇、山梨醇可促進利尿,稀釋毒物,保護肝腎,增加解毒。
(4)對低血壓患者,采用升壓利尿合劑(25%葡萄糖500ml,生理鹽水330ml,0.5% ~ 1%普魯卡因100 ~ 150 ml,10%葡萄糖酸鈣5ml,維生素C3g,氫化。
2.血液凈化療法用於治療急性重度藥物中毒。急性重度毒物中毒,是借助體外血液循環和專用的解毒凈化裝置或腹膜,直接迅速清除血液中的藥物或毒物,使其對機體靶器官的毒性作用停止,從而迅速緩解或減輕中毒癥狀,提高救治成功率。
近年來,血液凈化療法的種類很多,目前臨床上常用的方法有:
①血液透析;②腹膜透析;③單純超濾和序貫透析(超濾或SHD);④血液濾過;⑤血液灌流;⑥連續性動靜脈血液濾過透析(CAV hdf);⑦血漿置換(PE)。
3.高壓氧的應用高壓氧治療已廣泛應用於臨床各科,並在急診醫學和壹些疑難病例中取得了極其有益的治療效果。
適應癥(1)高壓氧治療是與中毒急救有關的主要適應癥,如急性腦缺氧、腦水腫、窒息或心臟驟停,也可用於壹氧化碳中毒、硫化物中毒、氰化物中毒、光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氨中毒等。
(2)禁忌癥內出血、氣胸、惡性腫瘤、青光眼、視網膜脫離應視為絕對禁忌癥。但是,嚴重肺氣腫、肺囊腫和肺部感染、活動性肺結核、凝血機制異常、精神異常、嚴重甲亢等。應用高壓氧治療時,必須權衡利弊後再做決定。
解毒劑的應用
當毒物進入人體後,除了盡快消除毒物外,還必須使用相應的解毒劑進行解毒。很多毒物都有其特殊的解毒方法或拮抗藥物。
(5)對癥治療
因為毒物對相關器官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害,使其正常生理功能降低或喪失,出現各種嚴重癥狀,所以要積極治療。對癥治療是中毒搶救的重要壹環。在中毒急救中,解毒、排毒和對癥處理應同時進行;對癥治療不僅可以減輕患者的痛苦,還可以給患者更多挽救的機會。
1.疼痛刺激或腐蝕性毒物中毒,神經系統受到疼痛的強烈刺激,故可發生休克,需盡快應用鎮痛或麻藥。
(1)鹽酸嗎啡每成人10 ~ 15 mg。註意對呼吸中樞和血管運動中樞的抑制作用,有成癮性,慎用。
(2)疼痛不劇烈時可用磷酸可待因、鹽酸氯丙嗪或苯巴比妥。
(3)硫酸阿托品或哌替啶能迅速停止胃腸痙攣引起的疼痛。
(4)硝酸甘油(成人0.3 ~ 0.6 mg)可使輸尿管、膽管或冠狀動脈痙攣引起的疼痛停止。